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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2/3)

被许多人所接受。

基督教一开始也并不是提倡主义的,在其创立者耶稣的时代,作为中下层犹太人反抗罗帝国暴政的一个政治团和思想派别,它的教义主要集中在以神学面目现的政治斗争上。对于问题不太重视,其德也基本上是犹太教《旧约》神的翻版或自然延伸。

其次,基督教认为就是邪恶的,就是“原罪”。在奥古斯丁看来,动作是“令人嫌恶的”;圣杰论说它是“不洁的”;阿诺宾斯说它是“肮脏而堕落的”;德尔图良说它是“羞耻的”;克雷芒则宣称在天堂中男女之间没有行为;圣杰则赞扬女是“来自荆棘的玫瑰,来自泥土的黄金,来自壳的珍珠”。在他们看来,上帝在理人类的生问题上应给予一好的方式。不过,奥古斯丁认为这不是上帝的错,而是亚当和

生于公元4至5世纪的罗帝国基督教思想家,教父哲学的主要代表奥古斯丁一步发展了基督教主义的理论。

第三章人的行为的扭曲从纵走向禁3

事情为什么会那么严重呢?《新约·哥林多前书》第六章又说:“人所犯的无论什么罪,都在以外,惟有行的,是得罪自己的。岂不知你们的就是圣灵的殿堂吗?”再往下,《新约·加拉太书》第五章又论述了圣灵与情二者是火不相容的:“我说,你们当顺着圣灵而行,就不放纵的情了。因为情和圣灵相争,圣灵和情相争,这两个是彼此相敌,使你们不能所愿的。”

首先,基督教反对任何非婚的行为和关系,认为它们和抢劫、谋杀同罪,甚至罪恶更大,是“染得最黑”的德罪恶。当然,教会并不谴责君主、贵族们的乐和封建领主们享有的野蛮的“初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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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旧约》和四大福音书中提了五类罪行,其中并没有明显地提罪。可是,在《新约·哥林多前书》第六章中,却变成等罪行了:“你们岂不知,不义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吗?不要自欺。无论是的、拜偶像的、的、作娈童的、亲男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

基督教的主义表现在《新约》、各福音书和使徒书信中,它不符合充满着生活的哲学的《旧约》,而《旧约》占圣经的大分,并且被称为基督教的圣书。实际上《旧约》反映的是在父权制条件下犹太教形成时期人们对的看法,这些看法同《新约》中宣传的观有许多不一致甚至截然相反之。基督教主义的理论基础是“即罪”,提为恶,情为恶,而又是其中最大的恶,是忠于上帝和拯救灵魂的最大敌人,这和中国古代“万恶为首”的观念颇为类似。被天主教尊为“圣人”的圣保罗是第一个提即罪”观念的人。

他提倡一“原罪”的理论,认为人类的老祖宗亚当、夏娃在伊甸园偷吃禁果,一开始在方面就有了罪,有了才有后来的人类,所以是人们与生俱来的罪孽,这是否定人类的这个本能的理论基础。奥古斯丁认为,如果结婚了,但夫妻没有屈从于,那么为了繁衍后代,生活是可以被容忍的,“你可以有生活,但不能把它当成一享乐”。他还认为,行为是不在理和意志控制之中的,它是自发的,像洪泛滥那样的,所以是一罪孽,人们要时刻提防它。

基督教主义在以上这些理论指导下,对一般信徒的日常生活了一系列的规定,千百年来一直制约着人们的生理、心理、婚姻、家、社会往以及孙后代,越来越压制人以致摧残人,因此也就成为20世纪“革命”的主要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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