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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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碍书目的主要有《定鼎奇闻》《丹忠录》《辽海丹忠录》《镇海春秋》等*种。嘉庆十五年公元1810年御史伯依保请禁,所列有《灯草和尚》《如意君传》《浓情快史》《株林野史》《*》5种。道光十八年(公元1838年),江苏按察使设局查禁“淫词”,所开“计毁*目单”,列《昭阳趣史》等115种。道光二十四年公元1844年,浙江巡抚、学政等设局收缴*板片书本,所开“禁毁书目”列119种。同治七年(公元1868年)江苏巡抚丁日昌查禁“淫词”计开“应禁书目”268种,可谓洋洋大观。

日本历史上性风气远比中国开放,以“黄色*”、“有伤风化”的罪名禁书的事不明显,在有些性风气特别开放的时期如江户时代则更为宽松,从明治时代开始严格起来了。明治维新之后,日本逐渐走上了带有浓厚封建色彩的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这是比中国封建统治者“朕言即法”进步的地方。

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行和宪法及一些行政法规的实施,日本政府于1893年明治26年4月正式颁布了《出版法》。根据《出版法》的规定,出版物在正式发行前三天,必须向内务部上交两部样书,以供审查。内务部及有关部门如果认为出版物不宜发行,内务大臣得禁止它的散布和贩卖,并予以没收。如果出版者还继续其出版行为(如印刷、散发、贩卖等),则处以徒刑或罚款,从这一点看,日本历史上的禁书要比中国的清代宽松得多。在中国清代,在禁书的过程中动辄将当事人判刑、流放,而日本在第一次查禁时仅仅是没收而已。

举例来说,从明治时期以来,因“有伤风化”而被禁的书有《开卷一笑·巫山梦》(明治16年,即1883年)、《狂云集》(明治42年,即1909年)、《一休和尚全集》(明治31年,即1898年)、《恋的百态》(昭和2年,即1927年)、《世界好色文学史》(昭和4年,即1929年)、《贞操带》(昭和6年,即1931年)、《*十日物语》(昭和6年,即1931年)、《春的社会学》(昭和8年,即1933年)、《初旅》(昭和16年,即1941年)、《歌集·秘帐》(昭和26年,即1951年)、《江户时代的性生活》(昭和44年,即1969年)等一百多部。有些学术著作,如《淫祠和邪神》(大正7年,即1918年)本是一本民俗学的研究著作,仅因封面“有伤风化”而被禁,其实以目前的眼光看来,这些封面图画也算不了什么。

因“淫猥”而遭查禁的刊物有《文艺俱乐部》明治34年,即1901年、《华》大正12年,即1923年、《艺术市场》昭和2年,即1927年、《现代东京》昭和5年,即1930年、《猎奇》昭和21年,即1946年等多种。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和西方有些性学古籍和名著传入日本后,其日译本在受到日本民众欢迎的同时,也遭到日本政府的查禁,如中国唐代的《天地阴阳交欢大乐赋》昭和4年,即1929年、中国清代的《聊斋志异》大正15年,即1926年、中国明代的《*》昭和26年,即1951年、中国明代的《*》大正14年,即1925年、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薄迦丘的《十日谈》日译本为《十日物语》,大正5年,即1916年、意大利但丁的《神曲》大正6年,即1917年、法国诗人波德莱尔的著名诗歌集《恶之华》昭和10年,即1935年,著名的劳伦斯的《查太莱夫人的情人》昭和30年,即1955年等。甚至连茅盾的《大过渡期》昭和11年,即1936年的日译本也遭查禁,这实在令人感到日本政府对*作品查禁之严酷。

正文中国古代春宫画的起源

春宫画的起源,一般都认为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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