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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2/3)

到1949年我生的时候,母亲对自己光明前途曾经有过的无尽的希望都破灭了。到了1953年我生的时候,她的婚姻从很多方

父亲在离坎布里奇尽可能近的地方找了一份工作,以便接近她。他的工作在达勒姆的新罕布什尔大学。每个周末他都到坎布里奇去,恳求她嫁给他。在他苦苦追求她七年之后,她终于答应了他的求婚。她的父母为此伤透了心。这是我母亲一生中第一次没有顺从她的母亲。

他们韵律、格律、音、语调。他们是表演家,本能地知什么时候应该气,什么时候应该慢慢地降音,或停顿,或在一个音节上连——他们得如此妙,即使是一个丝毫不会说英语的人,只听他们朗诵也会知这是一首诗,于是他们用心聆听。

(bsp;尽我的父母给对方写了成百上千页的信,但是在大分时间里,他们住在不同的城市,相隔上百里有时甚至几千里。他们大分是通过信上的话语而相识相知。

然而,在我外祖父母中那些使我父亲成为不合格候选者的品质,恰恰是引我母亲的一分因素。他是一个不相信任何习俗的危险人,是她遇到过的最浪漫的男人。他领她现代艺术和古典音乐的世界。她一辈都是一个好女儿,他一直都是个坏儿。她疯狂地上了他。

母亲的家里一年最多碰一次酒,所以母亲在搬去和父亲同住之前本不知什么是酒。但既然已经违逆了家嫁给我父亲,母亲不能向她的父母透漏真相——即这个婚姻从一开始就麻烦重重。她不仅向她的家而且向所有她认识的人隐瞒了父亲酗酒的事,而且,自己也尽可能逃避这个事实。bsp;红尘难舍(6)

母亲在温尼伯认识父亲的那年才18岁。他给她写十四行诗追求她,为她画丽的肖像,还有他自己最雅与幽默气质的卡通画,画上的他双膝跪地,恳求她接受自己的求。但是她是犹太人,而他不是。她的父母曾经告诉她,她决不能嫁给一个异教徒,而她从未违抗过父母的意愿。

我觉得我的父母在背诵济慈、多恩、叶芝、迪?托斯,或是华滋华斯的诗句时一定能受到快乐。我的父母都不会弹奏乐。对他们而言,语言就是音乐。他们英语所能赋予人类声音的最好的音乐。

我成长的岁月里,母亲经常为我背诵诗歌。吃饭的时候,或是开车去商店的时候,或是听我讲发生在校园里的故事的时候,她会从记忆中取一些诗句,莎士比亚的,或是弥尔顿的——那些在某方面和我们当时的生活有关的诗句。她在世的时候,无论何时,只要我在论文中或是在辩论演讲中甚至在我的婚礼上需要一行诗,我只需问问母亲就行了。

除了这些偶然闪现的确记忆力外,母亲还有大百科全书般的丰厚文学知识。她诗歌,大分她都能大声背诵。即使她没有背诵诗歌,你也可以从她的话语中听到诗的韵律,就像从我父亲的话语中听到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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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这些故事是我逐渐懂事时听到的。其他的故事是我后来才知的。

母亲明白她只能嫁一个犹太丈夫,于是她去了多多大学,希望离我父亲远一些。五年多来她和他保持着一定距离。1946年,她离开多多到拉德克利夫攻读博士学位,并以优异的毕业论文获得了学位。

母亲搬到父亲的单公寓的那一天,发现了藏在三楼的一个柜里的空伏特加酒瓶——她把那一次经历比作蓝胡的故事,蓝胡的新娘打开了禁忌之门,她看到了里面藏的东西从而认定她的生活从此被毁掉。就在那一天,她还发现了他写给他前妻的信——毋庸置疑是酒后所为。“我犯了一个大错,”他写,“我娶了一个聪明的犹太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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