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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3/3)

读效果却很快。凌叔华的《绣枕》非常关心平民女的命运,但小说的笔调是那么优雅。正像通俗小说经常描写王公贵族的富丽堂皇的生活,却恰恰因此暴自己的世俗气息。京派文学正是用一“垂青”的态度,俯瞰人间的态度,使人觉得其不可攀。京派文学表面的轻松里,蕴藏着厚的自负,仿佛和蔼可亲,实则距离明确。京派文学的个人十分突,虽称一派,但互不统属互不瓜葛,语言风格也“各村有各村的招”。沈从文使用自己苦练来的长短不齐的经常不合规范偶尔还有病句的抒情语言。废名喜使用枯涩简洁模拟绝句表达方式的略带病态的短语。汪曾祺虽然不是北京人(籍贯江苏邮),却最喜模仿北京语,他使用一描述的又富于抑扬顿挫韵律的语句。例如小说《八月骄》里的一段对话:“还有个章法没有?我可是当了一辈安善良民,从来奉公守法。这会儿,全了。我这面前就跟‘下黄土’似的,简直的,分不清东西南北了。”“您多余这份儿心。粮店还卖不卖面?”“卖!”“还是的。有面就行。……”他们的选择都是不能相互取代和复制的,有“艺术品”的特征。他们也因此而藐视叙述者距离生活太近的海派和其他派,以“洁自好”的风度蹈于文坛。从接受的角度来看,他们的读者也是很少的,大限于知识分阶层。他们所关心的平民是看不到也看不懂他们的大作的。京派文学家大多是平民,但京派文学却是彻彻尾的贵族气文学。这是由于京派作家在文化上成了地的北京人,他们过着被哲理和诗意缀起来的文化生活。易中天教授在《读北京》一文中写:……北京人的活法是哲学的,也是诗意的。因为中国哲学是一人生哲学。它并不来自逻辑推理,而来自人生验。验只能用诗来表达,生活也只有诗化以后才有艺术。北京人的生活之所以充满艺术,就因为他们总在诗。或者说,总在梦。诗和梦,有时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如果说有区别,也就是梦有噩梦,而诗则多半是好的。北京人便多半是生活在梦和史诗之中。这使他们虽然难免不切实际,但也确乎大气磅礴;虽然难免自以为是,但也确乎圆浑成。北京人是有油,但不浅薄。他们也不避俗,但俗中有雅,而且是典雅和雅。即便是最俗的俏话,也有历史典故打底;即便是最底层的市井小民,也显得(当然也只是显得)相当有智慧有学问。甚至就连他们的世故,也因为是哲学诗,以至于最世故反倒显不世故来。岂止是显不世故?没准还有几分天真可。北京人毕竟是古老文明最正宗的承传者。瘦死的骆驼比大,他们怎么也掉不了价。而哲理和诗意,正是京派文学的髓。如果说从京味文学中不容易看贵族气来,那么从京派文学中是不难受到那“圆浑成”的。京味文学有两层义。一是题材的京味,即传神地描绘北京地区的文化风俗。二是语言的京味,即使用纯正地的北京语。这二者往往是密不可分的,特别是描写北京地区的风俗时,如果离开了北京语,就难以奏效。有些写北京的散文,虽然事实都对,情也真,但就因为缺少生动的北京语,或者对北京语表现得有问题,于是就不能列“北京文学”的家族。例如林语堂的《说北平》,讲了北平的许多方面,但就是没有讲北平的语言,结果等于是写了一座“无声的北平”,文章的价值大打折扣。郁达夫的《故都的秋》倒是写了北京的语言,但是把北京人说的“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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