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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3/3)

公室时,脚步有些摇晃。我正往公文包里我写的那些还算有意思的简介、书评,其中有我最喜的为冈德写的那篇简介,以及为《孔提基》冥思苦想写来的那篇短评。我有一奇怪的预,将来某个时候,它们会被辑成一组彩的书评文集。

“他们连尸都无从寻觅,”范内尔又说了一遍,“来,喝一。”然后递给我一瓶还剩下一半的老奥维荷特牌黑麦威士忌。他的呼里有一郁的酒香,准确说,他满是一黑麦面包的味儿。我谢绝了,不是想要戒酒,而是因为我那时只喝得起廉价的国啤酒。

“不过,不怎么说你不该呆在这里。”他说,扬脖喝下一大威士忌,“这不是你该呆的地方。”

“我已经意识到了。”我同意他的说法。

“五年后,你就会变成公司的仆。十年后,你会成为一个老顽固。这就是麦克格雷要塑造的你的形象。”

“是的。很兴我要离开了。”我说,“虽然我的钱会闹饥荒。但尽如此,用你的话来说,这里也不是一个发财之地。”

范内尔轻轻地打了一个嗝。他的脸是典型的尔兰式,上长,显得有些稽。他看上去十分伤,一无奈的,疲力竭的,听天由命的伤。想起他孤独的浅酌低饮,在叶芝、霍普金斯陪伴下度过的寂寞时光,每日往来于奥钟公园和麦克格雷的地铁之行,我到心里一阵刺痛。我突然意识到,我不会再见到他了。

“你该去写什么,”他说,“你应该成为一名作家。我也曾有过这样的好目标。我希望并祝愿你能成功,到时送我一本你的第一本书。你打算到什么地方去开始写作?”

“我不知。”我说,“我只知我不能再住在那垃圾堆里,再也不能了。我必须摆脱那儿。”

“啊,我多想写什么,”他若有所思地说,“我的意思是,诗歌,随笔,一本不错的小说。不是伟大的小说。你别听错了。我知我没那天赋,也没那野心。我只是想写一本不错的小说,一本真正优雅的,像《圣路易斯大桥》或《大主教之死》那样的小说,不矫造作而且近乎完。”他停了一下,又说:“噢,但是,我走到歧路上去了。我想可能是因为长期的编辑工作,尤其是那些技术的活毁了我。我得跟着别人的思路转,这对创作来说有害无益。”他又停下来,审视了一下酒瓶中琥珀的酒。“也许应该说是这玩意害了我。”他伤地说,“这酒,这盛满梦想的酒。不怎么说,我没能成为一个作家,一个小说家或一个诗人。至于随笔,我这辈也只写过一篇。知写的是什么吗?”

“不知。是什么?”

“是写给《周末晚报》的散文,我和妻在魁北克度假时收集的一些轶闻趣事,不值一提,但我得到了两百元的稿费。那时我觉得自己是全国最快乐的作家。噢,不过……”一阵突如其来的伤向他袭来,他的声音慢慢变弱,“我误歧途了。”他咕哝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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