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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大街的家中吃顿便饭,但却一拖再拖。知道吗,你使我想起了我的儿子。”
“我不知道你有儿子。”我有些吃惊地说。我曾听范内尔偶然提及他“没有天伦之乐”,于是就以为他没有孩子。但我的好奇心到此为止,没想到要去求证。在麦克格雷缺少人情味的冷漠气氛中,如果你对别人的私生活有哪怕一丁点儿的热心,也会被看作厚颜无耻。“我还以为你……”我接着说。
“噢,我确实有过一个儿子!”他的声音突然大了起来,里面饱含愤怒和哀痛,把我吓了一跳。威士忌开始对他产生作用。他变得像凯尔特人一样狂怒。每天下午五点钟后,他独自一人自斟自酌,总会变得这样。他站起身来,走到窗前,看着曼哈顿黄昏时海市蜃楼般的美景。“噢,我曾有个儿子!”他开始说道,“爱德华·克里斯蒂安·范内尔。他那时就像你这个年纪,刚刚二十二岁,也想当一名作家。他……他是为写作而生的。是的,他才华出众,能把魔鬼迷住。他写的那些信,那些长长的令人愉快的美妙绝伦的信,是最可爱、最优美的作品。噢,他简直就是语言王国的王子,我的儿子!”
眼泪从他眼中流出。对我来说,这时候真是不知所措。一个人一生中难免会遇到这种情况,窘迫不安,不知该说什么好,幸好(感谢上帝)不会太多。一个几乎陌生的人用悲痛的声音谈论他亲爱的人,而且用的是过去时,把他的听众搞懵了。毫无疑问,他说的这人已经去世。不过,等等!或许他只是离开了呢?患了失忆症?或是犯了重罪?要不然正被关在疯人院中奄奄一息,于是用过去时委婉地表述痛苦?范内尔停了下来。他儿子的命运仍然让我捉摸不透,只好尴尬地转过身,继续收拾要带走的东西。
“如果他不是我惟一的儿子,我可能不会那么难过。但玛丽和我生了埃迪以后,就没有再生小孩。”他突然停了下来,“哦,你不一定想听……”
我转过身去。“不,请继续,”我说,“请讲下去。”他好像迫不及待地想说下去。他是我喜欢的那种人,而且,他确实把我看作他的儿子。我应该让他把痛苦倾述出来,卸下内心的重负。我说:“请接着往下讲。”
范内尔又喝了一口酒。他已经醉了,说话含混不清,长期呆在室内的长着雀斑的脸在惨白的灯光下显得异常憔悴。“噢,是的,一个人可以把自己的理想寄托在他的孩子身上。埃迪进了哥伦比亚大学。让我高兴的是他喜欢读书,有语言天赋。在十九岁时……十九岁,想想吧!他就在《纽约人》上发表了一个短篇,维特·伯纳特把它编进了《故事》杂志。他是这本杂志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作者。这全靠他的眼睛,他的眼睛……”范内尔用手指在自己的眼睛上比划着,“他看得到。明白吗,他看见的东西是我们看不见的。他能看见它们,并把它们变得充满活力。马克·范·多伦给我写过一张便条,非常动人的一张便条。他说,他是他教过的学生中最富有写作天赋的。想想吧,是马克·范·多伦!那简直就是一篇褒奖。你说,难道不是吗?”他盯着我,好像要得到证明似的。
“的确是很高的褒奖。”我同意地说。
“后来……后来,他参加了海军陆战队。他说他宁愿主动参军也不愿应征入伍。他这人太敏感,对战争没有丝毫幻想。他只是从心底里热爱海军陆战队的生活。战争!”他说这个词时,声音突然发生了骤变,带有平常少见的鄙夷的意味。他停了几钞钟,闭上眼睛,痛苦地点了点头,然后又看着我,说,“战争把他带到了太平洋。他在那里参加了几次最激烈、最残酷的战斗。你该读读他的那些信,是那样的乐观、精彩,言辞优美,没有一点悲观和自怜。他一直都坚信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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