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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2/3)

对于我们这些健康、无忧无虑的年轻人来说,拉斯克一家人一直很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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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早晨准七半,瞎了睛的老拉斯克先生就拿起他那结实的拐杖,牵着狗走家门。这事本对我们有一奇特的影响力。他们家那幢房看起来很古怪。比如说,某扇窗从来不开,遮光帘也总是拉着。拉斯克家的女儿莫莉经常坐在其他窗中的一扇前,旁边放着一罐啤酒。每天窗帘一拉起时她就坐在那儿,像是一场演的帘幕拉起来了。她每天什么事也不,也不想什么事,就是从早到晚坐在那儿听人家东家长西家短地闲聊。所以我们那一片儿有什么事她都知。时不时地她就又丰满了许多,好像她怀了似的。她只不过是随着季节的变化而变化。尽她又懒又邋遢,我们还是她的。她懒得连走路去街拐角的杂货店买东西都不愿意。她总是从窗里扔给我们四分之一或者半个元让我们替她跑,然后零钱就归我们了。有时候,她忘了让我们去买什么,就让我们自己留着那些破东西。

吉米·顿与赫斯特和拉斯克这两家的往都不怎么密切。在他们中间,他显得很不合群。他比别人说话少,却比他们举止得,真诚坦率。没人知什么工作,我们很少看见他,说话的次数更少。他就是那人,尽他只问候你一句“早安”,你也会觉良好。他的问候就像是一祝福。令我们颇觉好奇的是他上那说不清不明却又挥之不去的忧郁。这忧郁应该现在那经历过的、无法说的痛苦的人上。我们怀疑他的痛苦与他那位我们从未谋面的母亲有关。

我很奇怪我这些少年时期的朋友会常常萦绕在心。我常谈起的那些人大多住在那片老居民区,也就是我非常喜的第十四区。在那条街上,他们是跟别人不太一样的。作为一个未满二十岁的男孩,在那片老居民区里,我已经习惯了与那些笨、小氓、小无赖、不的拳手、癫痫病人、酒鬼和妇们混在一起。在过去那个可的圈里的每个人都是个“角”。可是,在我搬去的那片新住宅区里,每个人都很正常,平淡得没什么味,没什么引人注意的地方。除了住在农村里的那帮人以外,只有一个例外。我不记得那家伙的名字了,但是他的个却在我的记忆里生了。他是我们住的那一片儿新搬来的,比我们都大一儿,也跟我们“截然不同”。有一天,我们在玩弹的时候,我说了句令他惊讶不已的话。他问我:“你是从哪儿来的?”我说:“我原来住在德里格斯路。”他一听,上两一叉,一把抱住我嚷着说:“你怎么不早告诉我

老赫斯勒也开了个小店。他是个蛮不讲理的人。每次碰见他,他总是把我们臭骂一顿。他力气很大,无论喝醉了酒还是没喝醉,他都能轻而易举地举起又大又重的东西。很自然地,我们对他又敬又怕。可是最可怕的是他怎样教训他儿——他能用他那只大脚把儿从地上举起来,还有,他打他儿用的竟然是鞭。虽然我们不敢对那老搞什么恶作剧,我们还是经常聚在街拐角那块空地上商量怎么样才能以牙还牙地报复他一次。看见埃德·赫斯勒一见他爸爸走过来就用手抱着脑袋蹲下去那窝样儿真是够丢人的。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我们通知埃德来跟我们一起商量一下,可是,他一明白我们谈的是什么,就赶夹着尾逃跑了。

她有什么病吗?或者她是个疯?要不她就是残废?至于他父亲,我们一直不知他是死了还是遗弃了他们母俩。

那该死的笨总是练那两下老掉牙的连击两拳。要想摆脱他这控制实在是一不折不扣的折磨。我们都说他在拳击场上永远也混不来。“有一天,总会有人让他尝尝厉害!”我们大家一致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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