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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吗?”我说。最后他开始意识到我在戳他的痛处。
“我可以借点儿钱给你,”他酸酸地说,“但是不能借十美元那么多。你知道,钱又不是树上长出来的。卖出去一辆车我得费好大的劲。再说,我已经两个多月没卖出去车了。”
“真难,是吗?你知道,你都快让我替你难过了。好吧,替我向你太太和孩子们问好。”
他像对待买主一样把我送到门口。分手的时候,他说,“下次再来。”
“下次我来买辆车——光要底盘。”
他不太高兴地笑了笑。在去地铁站的路上,我在心里诅咒着那个没良心的、狗娘养的小气鬼。想一想,我们小时候还是好伙伴呢!我心中对这件事耿耿于怀。可奇怪的是,我还是忍不住想,他变得越来越像他原来一直厌恶的父亲了。他总是那么叫他爸爸,“那个小气、冷酷、又蠢又笨的荷兰佬!”
好了,我可以把这个老朋友从我的名单上划掉了。我也真这么做了。有了这个意愿,以至于几年后我们在第五大街遇见时,我都认不出他来了。我把他当成了侦探,真的!我忍受着他愚蠢地重复着:“什么,你不记得我了?”“不记得了。”
我说,“真的,我不记得了,你是谁?”我认不出他来了,那个可怜的没用的家伙只得告诉我他的名字。
奥托·坎斯特是我过去最好的朋友。我离开美国之后,唯一常念起的就是那帮没怎么在一起呆过的男孩们。比如说,住在街那头儿旧农场的屋里那家人。那幢房子在我们那一片是唯一经历过那段日子的,也就是那条街还是以一个荷兰人的名字万·赫黑兹命名的乡间小路。不管怎么说,在那幢摇摇欲坠的破房子里住着三家人,赫斯勒一家,那帮小器的笨蛋们主要经营煤、木料、冰和肥料;拉斯克一家人呢,父亲是个药剂师;两个儿子都是拳师,还有个已经长大成人的,像头母牛一样结实的女儿;牛顿一家只有母子俩,我尽管很少对小牛顿说话,对他可是异常服气。埃德·赫斯勒,跟我差不多大,壮得像头牛,就是神经有点儿不太正常。他长着个兔唇,说话也结结巴巴的。我们从来没在一起长谈过,可是我们俩不是好伙伴的话,也该算得上是朋友。埃德每天起早贪黑地工作,而且工作也很辛苦,因为这个,他比我们这些放学后只知道玩的孩子们显得老成多了。作为一个孩子,我那时除了觉得他好说话之外,就再也没考虑过别的。我们只要给他一点点钱,他就会为我们去做那些我们不屑去做的事情,然后,我们再缠着他让他请我们吃上一顿。令我觉得奇怪的是,到了欧洲以后,我发现自己还偶尔想起那个古怪的笨家伙——埃德·赫斯勒。我得说我总是满怀感情地想起他。直到这时候,我才知道他才是那种“可以指望得上的人”。我时不时地寄张明信片给他。当然,我从来没收到过他的回信。
据我所知,他大概早已不在人世了。
埃德·赫斯勒很愿意受到他表哥们,也就是小拉斯克们的保护。特别是埃迪·拉斯克。他比我们大一点儿,是个很不讨人喜欢的家伙。他哥哥汤姆倒还不错。埃迪把他各方面都模仿得很像。他一直努力想在拳击界混出点儿名堂来。汤姆大约二十二三岁,不爱说话,举止得体,仪容整洁,还挺帅的。他像泰利·麦高文那样留着长长的卷发。人们丝毫不会怀疑他就是他弟弟埃迪一天到晚吹嘘的那个拳击手。
我们经常有幸能够看见他们兄弟俩在堆满肥料的后院练拳。
但是,埃迪·拉斯克——你很难逃出他的手掌心。他一看见你过来,就会拦住你的去路,咧着嘴,毗着满嘴黄牙不怀好意地笑。他假装跟你握手,其实是挡着不让你过去,然后再猛地朝你肋骨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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