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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本为一财政小省,开征厘金后,银浪
。湖南巡抚骆秉璋自称每年厘金收
七八十万至一百二十万两之间,但经手其事熟悉内幕的郭嵩焘却称超过一百四十万两,今人估计为近二百万两。湖北的厘金更为
,曾国藩的弟弟曾国荃称,1857年至1862年,平均每年有128万两,曾国藩称“岁
二百数十万两”,湘军大将刘蓉称“举办盐货厘金岁五六百万两”(包括盐税等项),今人估计为三百万至四百万两之间。江西是个穷省,且长期为主要战区,其1859年的厘金收
达一百六七十万两,此后四年共计为七百万两。
几里几十里即遇一卡局,商旅难于行路。其三是各省自行规定税率,从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二十不等,一般都达到百分之四、五。由于是重复征收,商人望而却步,严重影响了商业规模的扩大和全国市场的形成。由此我们可下结论,厘金是一
恶税。尽
厘金是商业的毒瘤,但对各省级财政来说,却是一大幸事。万分窘迫的军费难题由此得到了缓苏。最先推行厘金的江苏省,相当长时期内缺乏实收额的统计数字。但据当时办理上海
厘事务吴煦的档案来看,仅上海一地每年就超过一百万两白银,其中最大一项是对当时的禁
鸦片的
厘,其公开的名义是“广捐”。
准确地估计当时厘金的绝对数额,今天已无可能
,因为当时的官吏为免得
提取或恐
在报销军需中作梗,有意压小数字,且即便是压小上报的数字,也是各时各人自报一账。但是,如果我们注意当时官员之间的私人信件,可以看
,西战场上的湘军和东战场上的江南大营、江北大营,每月几十万两的开支,主要靠厘金支撑着。清政府镇压太平天国究竟
去多少银
?今天的历史学家有一个统计,即向清中央财政正式奏销数为亿两,实际开支数字可以肯定超过亿两,如果再加上镇压捻军等其他军费开支,仅咸丰一朝的军费远不止3亿两。这么大一笔数字,没有厘金的支持是难以想象的。因此,后来的历史学家不停地对厘金的数额
行猜测。其中最有影响的,是罗玉东在《中国厘金史》中的估计,自1853年至1864年,平均每年1000万两,共计亿两。这一说法当然缺乏严格的史料支持,但也能揭示真相,说明事实。就我个人的估计,此一时期的厘金总额似乎超过亿两。从清朝的社会经济结构来看,要搜敛这么一大笔资金,只可能从商业中榨取,在农业或手工业中绝无可能
。这是一
历史的必然,咸丰帝个人或
对此有何想法或设计,一下
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发源地苏北,在咸丰一朝,
厘机构有江北大营、江南大营、南河总督、袁甲三军营(为镇压捻军而设)四大系统,名目有卡捐、饷捐、房捐、铺捐、船捐等近二十
,彼此雷同,重复
取。其二是厘卡林立,密于市镇。如江西厘金卡局达56
,湖北厘金卡局竟曾
达480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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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新财源:厘金湘人(6)
同湘军一样,厘金的
现也非源于旨意,而是由统治集团内
由下而上地兴办的。它们的共同特
是:一、在清朝国家
制之外自创制度;二、朝廷的监控权很小。这显示了统治集团中某些个人的
才华,也反衬
朝廷及整个官僚机
的无能无力。客观地说来,在当时的情况下,如果真正想办一
事,依靠旧有的国家机
和行政关系几乎寸步难行,只能凭借某些个人的胆识、毅力和关系。遵制守法的结果,我在第四章中已作了说明,那必将一败涂地。要
非常之事,须靠非常之人,行非常之法。非常一旦行久,又变成了正常。从此,各省督抚在办理军需的名义下,不仅把持了捐银,而且控制了更为重要的厘金,就是原来由中央财政
理的地丁钱粮,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