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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即使如此,她觉得贺子竞不应该再去在乎她的喜乐的。其实他不用这么做的,凌暮歌,从来不在乎外人的眼光和流言。但他似乎已经习惯了这样照顾她,所以他还是出手做了。
凌暮歌是,家世背景不比贺子竞差。
凌暮歌是贺子竞的未婚妻,两人订婚后贺子竞才出国的。
那天,贺家的大车开进校园,从车上下来的是贺子竞那位气质典雅的妈妈。当她当着八卦好事者的面亲密地挽着暮歌坐进车子时,那一瞬间,所有的流言蜚语都尘埃落定了。
那天坐在车里,贺妈妈聊了很多,可暮歌其实并不知道该怎么回应她。面对一位深爱自己孩子的母亲,除了抱歉,已无他想。
“子竞说……这傻孩子,他说,要先看到的你幸福了,他才会重新出发。暮歌,我可以这样叫你吗?”贺妈妈转头看暮歌,后者低垂着眼,轻轻点头。“其实我不明白,所谓幸福的定义到底是什么。也许只有你自己才能判定你到底幸不幸福,可那个傻孩子,他却还是要用自己的标准去断定。我知道他只是在给自己找接口,他根本放不下。只要一天认为你不幸福,他就不会死心。是不是就是因为他这样的武断,所以才不能赢得你的心?”
“我的儿子,他那么优秀。身为他的母亲,我一直为他骄傲,甚至我都没想过,世界上还会有不喜欢他的人。可,这就是现实不是吗?就当是,男孩子成长的路上,总要摔的那一跤。”
“阿姨,我没有不喜欢他。正如您所说的,世上很难有女孩子不会喜欢贺子竞。可是,有人比子竞更需要我。”暮歌轻声说。其实暮歌还是暮歌,性子是怪了些,但在外人面前还是如此,冷冷清清,连表情都没有,跟尊瓷娃娃似的。
成长是件很恐怖的事情。很多人在长大成人体味世间百态后,都会觉得,还是当个婴儿最好,吃完睡,睡完吃,遇到不顺心的事就嚎几声,简单又幸福。可毕竟还是长大了,幸又不幸地,遇上了这么几个劫数。幸,爱与被爱的修行,人生百年,她修得很好;不幸,不如不见。
暮歌心软,见不得在乎的人不痛快。可世上只有一个凌暮歌,所以辜负与被辜负,也成了暮歌要经历的一种修行。她暂时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的心情,有些慌张,有些无措。或许再过段时间会好些,现在子竞刚走,多少释怀不了。
最近几天,似乎多多少少有点可以体会子竞的心情了。他那么骄傲,再爱她,耐性也磨得差不多了。他已经不想再陪她这样永远暧昧下去了。得与不得,两个选择,两个结果,总要出一个了结的。就是这样的贺子竞,他陪着她度过了她最青涩彷徨的少女时代,给予了她所有女孩奢望的虚荣和爱,何其有幸!负了他,她一定会遭天谴的!
若干年后,一次被晨歌拖着去看电影,听到电影片尾响起时,那一瞬间,就想起了他,竟潸然泪下……
最好不相见便可不相恋,最好不相知便可不相思,最好不相伴便可不相欠,最好不相惜便可不相忆,最好不相爱便可不相弃,最好不相对便可不相会,最好不相误便可不相负,最好不相许便可不相续。但曾相见便相知,相见何如不见时,安得与君相诀绝,免教生死作相思。
那一刻突然希望,他从不曾遇见她,如此,他便还是曾经那个贺子竞,无忧,喜乐。
正文何处惹尘埃(二十二)
脖子上的伤口结了痂,长新肉的时候有些痒又有些疼。晨歌老是思量着,等痂落了就拉她去把疤处理了。可这件事暮歌怎么不不肯依他,害得这位小爷郁闷了好一会儿,恨不得再在她脖子上咬个属于他自己的疤泄恨。
暮歌似乎又回到了自己原本平静的生活。夜深时,靠在凌远航怀里,偶尔她会想念西藏,想再听一次大昭寺的钟鼓声和僧侣们的梵唱。白天,上学,应付一些人事,然后回家,家里有晨歌,凌远航时常很忙。
她还是没有朋友,生活单调地几近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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