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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2/3)

把长孙媳妇叫来,老人用小胡梳轻轻的梳着白须,半天没有声。老人在幼年只读过三本小书与六言杂字;少年与壮年吃尽苦,独力置买了房,成了家。他的儿也只在私塾读过三年书,就去学徒;直到了孙辈,才受了风气的推移,而去大学读书。现在,他是老太爷,可是他总觉得学问既不及儿——儿到如今还能背诵上下《论语》,而且写一笔被算命先生推奖的好字——更不及孙,而很怕他们看不起他。因此,他对晚辈说话的时候总是先楞一会儿,表示自己很会思想。对长孙媳妇,他本来无须这样,因为她识字并不多,而且一天到晚嘴中不是叫孩,便是谈论油盐酱醋。不过,日久天长,他已养成了这个习惯,也就只好教孙媳妇多站一会儿了。

愁穿的日。即使赶上兵荒,他也自有办法:最值得说的是他的家里老存着全家够吃三个月的粮与咸菜。这样,即使炮弹在空中飞,兵在街上跑,他也会关上大门,再用装满石的破缸上,便足以消灾避难。

已经是过了五十岁的人,而儿媳的又老那么病病歪歪的,所以祁老太爷把长孙媳妇叫过来。老人家最喜长孙媳妇,因为第一,她已给祁家生了儿女,教他老人家有了重孙孙女;第二,她既会持家,又懂得规矩,一也不象二孙媳妇那样把得烂窝似的,看着心里就闹得慌;第三,儿不常住在家里,媳妇又多病,所以事实上是长孙与长孙媳妇当家,而长孙终日在外教书,晚上还要预备功课与改卷,那么一家十的衣,与亲友邻居的庆吊际,便差不多都由长孙媳妇一手持了;这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所以老人天公地的得偏疼她。还有,老人自幼长在北平,耳习目染的和旗籍人学了许多规矩礼路:儿媳妇见了公公,当然要垂手侍立。可是,儿媳妇既是五十多岁的人,上又经常的闹着病;老人若不教她垂手侍立吧,便破坏了家规;教她立规矩吧,又于心不忍,所以不如脆和长孙媳妇商议商议家中的大事。祁老人的背虽然有弯,可是全家还属他的量最。在壮年的时候,他到都被叫作“祁大个”。量,长脸,他本应当很有威严,可是他的睛太小,一笑便变成一条,于是人们只看见他的大的躯,而觉不什么特别可敬畏的地方来。到了老年,他倒变得好看了一些:黄暗的脸,雪白的须眉,角腮旁全皱永远笑的纹溜;小的藏在笑纹与白眉中,看去总是笑眯眯的显和善;在他真发笑的时候,他的小光,倒好象是有无限的智慧而不肯一下全放来似的。

为什么祁老太爷只预备三个月的粮与咸菜呢?这是因为在他的心理上,他总以为北平是天底下最可靠的大城,不有什么灾难,到三个月必定灾消难满,而后诸事大吉。北平的灾难恰似一个人免不了有些疼脑,过几天自然会好了的。不信,你看吧,祁老太爷会屈指算计:直皖战争有几个月?直奉战争又有好久?啊!听我的,咱们北平的灾难过不去三个月!

七七抗战那一年,祁老太爷已经七十五岁。对家务,他早已不再心。他现在的重要工作是浇浇院中的盆,说说老年间的故事,给笼中的小黄鸟添,和携着重孙孙女极慢极慢的去逛大街和护国寺。可是,芦沟桥的炮声一响,他老人家便没法不稍微心了,谁教他是四世同堂的老太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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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孙媳妇没过学校,所以没有学名。嫁以后,才由她的丈夫象赠送博士学位似的送给她一个名字——韵梅。韵梅两个字仿佛不甚走运,始终没能在祁家通行得开。公婆和老太爷自然没有喊她名字的习惯与必要,别人呢又觉得她只是个主妇,和“韵”与“梅”似乎都没多少关系。况且,老太爷以为“韵梅”和“运煤”既然同音,也就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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