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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2/3)

第一章人类的的社会化2

在当时,人们杂关系是适合于这群居状况的。这是因为,群居易于导致群;在人烟稀少、通不便的情况下他们不太可能和外族往来,也完全认识不到骨对后代所造成的危害。尤其是在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人类的智力十分低下的情况下,两关系上的任何排他都必然削弱联合力量和集行动,影响“聚生群”,影响到人类的生存。只有成年的雄在寻求雌方面的相互宽容,消除妒忌,才能巩固这个群。只有在这中,才能依靠联合的力量和集的行为来维持自的生存,同时逐步积累生活经验,发展自己的智力,使用工和制作工,使自己一步地脱离动状态。所以,法国社会学家、哲学家埃斯潘纳斯在1877年版的《论动的社会》一书中就说:“群是我们在动中所能看到的最的社会集团。它看来是由家构成的,但是家和群一开始就于对抗之中,它们是以反比例发展的。”

神话中一个有名的故事。底比斯国王雷维斯听到预言,说儿在将来会杀自己而和母亲结婚,所以在生了儿以后就把他抛弃在山中了。这个孩后来被牧羊人拾去养育,国王遇到了他,到可,便收他作养,起名叫依底帕斯。后来,依底帕斯果然杀了父亲,和母亲结婚了。弗洛伊德提的“依底帕斯情结”就是从这神话而来。

血亲杂之风,在后世还是有一些残余影响。例如腓尼基人之间,常有父与女、母与结婚的现象。波斯也有父女结婚的,如康比娶了女儿亚陀沙,阿塔席西斯也娶了自己的两个女儿。吉普赛人中间也有和母亲结婚的儿,和女儿结婚的父亲。绍尔群岛和新基尼各的土著人中间,祖父母和孙女、父母和女发生关系,也是司空见惯的事。日本《古事记》中有“上通、下通”的字样,“上通”指母相通,“下通”指父女相通。

从以上这件事看到,古代存在着兄妹。这在中国也有记载。传说中华民族的祖先伏羲和女娲既是兄妹,又是夫妻,中国古代传一“伏羲、女娲尾图”,都是人蛇尾,两尾相尾即喻指有关系。

在19世纪霍芬、等人开始研究人类婚姻家史的时候,人们对猿猴还没有很好地研究。20世纪50年代,英国的一个女中学生珍妮·古尔立志研究黑猩猩,通过黑猩猩来研究人类,因为黑猩猩是当前世界上最接近于人类的动。这个姑娘很有勇气,她一个人到非洲的密

发生以上这血亲杂的状况,不是原始人“”、“不知羞耻”。在那时,人们还没有这方面的德观念,也没有“近亲,其生不繁”的科学知识,而完全是由为社会生产力平所制约的生活条件所决定的。人类的血亲杂时期,是人类的童年。那时人们以果实、作为,分节语的产生是这一时期的主要成就。他们虽然已经学会两脚走路,学会两手使用树枝、石块等工,但是还不会制造工,也不知用火。由于生产力极端低下,人们征服大自然的能力极其薄弱,人们总是成群地生活在一起的,否则,他们没有力量抵御猛兽的袭击,就不能生存下去。他们过着居生活,每个内住的少数人即为一个血族,叫原始群,人数约三五十人或六七十人,人数不能太多或太少,人数太少则无法抵御野兽的袭击,人数太多就会很快把附近的果实、或动吃完了。各个的血族是不相往来的,过着孤立的生活,每一个血族自共同的祖先,占有一定的区域,协力猎取,防御外敌;同时,在血族内实行,生下的孩归大家所有,并无一定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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