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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3/3)

,唐律是中古时代同期最严密的法律,它的理论基础是建立在礼教上的,礼教当然不可能鼓励妇女改嫁。但是呢,中国人不是说法律不外乎人情么?由此条可见中国人的法律条文文字拿之妙了,可谓是兼顾了礼治和现实。

的历程第三章:贵族帝国时代的文化(隋唐五代时期)掌故(2)

化男化女、时男时女的两人们

——第三人妖(下)

古人中,最悍的两人则是能够时男时女。

化男在古代,对家来说,往往是一件喜事,比如上面提到的叶天士的故事。毕竟男尊女卑是一社会常态,而且也增加了一个劳动力,古人特别看重,所以现这事情,人们甚至会将其归结为孝亲行善的德果报,比如《仁恕堂笔记》就记载:

庄浪红尘驿军庄姓者,有妇而寡,仅生一女,已许字人矣。至十二岁,忽变为男。里中人咸云:驿卒之妻贫能立节,天盖不斩庄氏之嗣也。

又有《醉茶志怪》上说:

邑有孝女某,已许字于人矣。其父母老而无,以嗣续为忧。女抑郁不乐,遂日夜虔拜北斗,诚敬有年。一夕神降于,赤发朱髯,面貌狞恶,问何所求,女对以愿化男以承宗祧。神颔之,遂不见。次日觉腹中气蒸蒸,下达隐,扪之则在下也,俨然丈夫矣。

总之,这些记载都不把女化男当成是坏事。

相对而言,两人的另一情况即男化女则可想而知了,当事人往往认为自己简直是倒霉透,才会摊上这样的遭遇,在心理上难以接受这转变,以至于痛不生。清末王伯恭在他的《蜷庐随笔》上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光绪癸未之,余自朝鲜乞假旋里,扬州西乡之大仪镇。日尚未落,荒村无可与语。门外停小轿一乘,问其为谁?则天长县署之幕友陆姓,先我半刻至者。住对屋,门悬一帘,余意此可为时谈伴矣。甫掀帘,将与问讯,其人遽起闭相拒。余愕然而退,以为世间乃有此不通情理之人。比至盱眙,哄传天长陆师爷男化为女事。据言此人年已五十,颀而有须。忽一日,须尽脱去,同署诸人皆以为其剃须也。后见厕中多天癸血纸,又见其不能植便溺。遂哗然疑之,争其就浴验之。陆遂不能自安,寓书居停(天长县令),自认天谴,即日告辞云云。其居停亦颇闻之,优给川赀,且言不便面别。是日吾所遇者,盖其署之第一日也。怪事怪事。

在历代男化女的事件中,影响最大的应该是明代隆庆年间山西李良雨化女一事,连明史都有记载,时人的笔记也比较详细,我们不妨先来看《穀山笔麈》上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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