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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3/3)

而拣便宜也。二则分宿舍,乃同阶层的同事签而定,合法而公平,他仍胡闹,事后一想,自己都会发现自己站不住。

合法而公平,是有鞋穿的人治事唯一秘方,如再能在态度上保持和善,则本不会有什么凶杀案。《韩非》上有这么一则故事曰:某城大,大官狼狈奔,可是跑到城门,已下锁矣,再一看那守城门的家伙,不由魂飞天外,原来该家伙当初犯法,由该大官审理,判刖刑,把双脚生生剁掉,这一下冤家聚了啦。想不到那守门的人竟不记旧恶,开了门放他一条生路。大官诧而问曰:“你捉住我不但可以报私仇,且可富贵,为啥不如此?”答曰:“我虽受刖刑,是我自己犯法,怪不得审判人员。当你判我刖刑的时候,我在堂下见你不语,面有痛苦恻隐之,知你已为我尽了最大力量。”

我想这故事应大量印刷,置于每个有鞋穿的人的案,不但有助于他的人,且可预防其被人在通刀。盖只要合法,他便服;只要公平特“。,他便心服;如果再能把人当人,同情之,怜悯之,原谅之,在可能范围内诚恳地帮助济助之,即令事与愿违,对他无补,人心是的,我不相信上帝会特别加料,造一个专门忘恩负义的人,故意摆在你的面前。即令他蠢蠢然不会激,亦不易生仇生恨也。

其二,还有一现象,有其普遍焉,那就是有鞋穿的人,再也唬不住人啦。文化准日益提,使人对事都看得比从前更为透彻,观察得也比从前更为清楚。从前那对长官、对老师、对长辈的尊敬,多少着一江湖义气,所谓“父要死,不敢不死;君要臣亡,臣不敢不亡”。一九四○年代之前,这气质固然已经很淡,但仍多少存留一些。而今恐怕是没有这回事,代之而兴的是民主社会所有的权利义务观念,大家都是一样的观念。甚至堕落成为一势利气质,像你给我官,我才对你忠贞,你给我权势,我才提起你就肃然起敬。但有一是一致的,当你对他过分要求的时候,他便不能忍耐。而一般有鞋穿的人竟仍照旧地认为他的金钱权势无往而不利,自然要糟。前些时上演的一电影《凤痴鸾》,其中有好镜焉,老板打开窗,教一个无辜的小职员楼自杀,以挽救他自己的错误。他曰:“你全靠我提,怎敢违抗我?”又曰:“呀!我加倍给你恤金。”那位小职员,不卜可知。我们这个社会的有些有鞋穿的人,却是以为靠他的那一权和一钱,就可教人乐意去,不凶杀案,难案乎?

自己嫖女而把一个嫖女的小职员撤了职;自己一切都是“供给制”,却把一个贪污了一百元的小职员送监狱。形式上看起来,你犯了法,当然如此之办。但促起叛心杀机的,也莫过于此。从前尚有那“谁教人家是长呀、科长呀”的想法,现在则大家平等,盖一般人对大小官崽以及有钱的官僚资本家,敬意有日渐衰退之象也。

《战国策》上有一段故事:魏国唐睢先生去见秦王,为了一块土地,着实撞了几句。秦王的地位比现在台湾岛上任何人都权威得多矣,自然认为有损威严,乃曰:“你知之怒乎?”对曰:“不知。”秦王曰:“天之怒革命民主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转变。,伏尸百万,血千里。”唐睢先生曰:“然则,你知布衣之怒乎?”秦王曰:“布衣之怒,剃发光足,以碰地。”唐睢先生曰:“非也,布衣之怒,伏尸二人,血五步。”呜呼,布衣者,译成白活,就是光脚的人。一个人一旦有此观念,凶杀案便免不了也。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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