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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3/3)

还有邃的棕睛。一熟悉的觉在我内升腾,荷尔蒙冲击着细胞,神经元被激活。然而人类100万年的化使我能够控制住自己,保持正常的思维。

在卡锡·威廉斯·格拉斯律师事务所,委托人通常不会在我的办公室里哭泣。他们更多的是咆哮、咒骂,甚至——如果我很幸运的话——全神贯注地倾听。但他们为得到坐在我对面椅上的权利付了每小时400元的价,我不便对他们的行为抱怨什么。一个哭泣的女人却是另一回事。我情不自禁地突然站起,问她是否要喝什么。她真的是若天仙,而且在不停地哭泣。我无法对她置之不理。

卡利兹是她孩的父亲,她说。发生了一个误会;他惹恼了警察;警察就陷害他携带毒品。他其实是个好人,只是别人不太了解他。他那张嘴不饶人,所以警察就要给他厉害尝尝。当然他也不是好惹的,这个她晓得——她脸上化妆遮住的是一块淤青吗?——哦,这个跟他没有关系。

我不知她是否意识到她在我里是多么富有魅力。我注视着她,注视着一滴滴泪珠从她的脸颊落,不禁被地迷住了。她叉起双时,我屏住了呼。这并不意味着我不尊重女。相反,自从我记事的时候起,我就一直很尊重她们:我珍视母亲怀抱的温,钦佩女同事们过人的才智。但问题是,男女平等的思想对人的没有任何意义,而她却有一单纯的、脆弱的气质令我的整个灵魂都渴望得到她。

一些必要的解释工作我还是了:我们事务所不受理有关毒品的案,事实上任何刑事案件我们都不涉及。听到这话,她哭得更厉害了,到最后我都不忍心提起律师费的事,很明显她付不起。不过这也没关系,因为卡锡·威廉斯·格拉斯律师事务所宁愿把死神请到办公室来也不会愿意为毒贩辩护。于是我就对她说我手上的案已经太多了(这是实话),而且我也没有权力改变所里的规定。她站起,握了握我的手,泪汪汪地、很没面地离开了我的办公室。她走后的几个小时里,我的脑海里一直浮现着她的形象。我直瞪瞪地看着她刚才坐过的沙发,心里祈祷着她能再回来。接下来的两天里,我在办公室都无法静下心来任何事。最后,我终于给她打了电话,告诉她我会想办法帮她。实话说吧,为了能再见到她,让我上天地我都

说服事务所接下这个案可不容易。卡锡·威廉斯·格拉斯律师事务所千方百计尽量不和法律援助沾边。这家事务所占据沃克大厦整整三层楼面。沃克大厦位于亚特兰大城的克德区,在这里年老或者贫穷都是一罪过。如果说有谁想去贫民窟玩几天的话,那可不会是我杰克·哈蒙德。从法学院毕业三年后,我搬到了亚特兰大——该城像一块磁铁,把国东南零散的人引到了一起——我在这里每周工作70小时,通常报复似的掉所有的工资,甚至透支。我决不能任何差错。尽如此,我还是预约了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之一弗兰克·卡锡,和他见一面。

最后的告别(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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