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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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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描绘我的这间小屋。这间小屋也接待过许多师友。张锲兄该不会忘记在这间小屋里坐在小板凳上品酒闲谈的情景。还有外国朋友光顾这小屋,他们不觉这小屋寒伧,只记得了温馨,大概妻在我们屋前的各草和蔬菜让他们觉得有郁田园风味和家的温馨吧。以苦为乐,苦中作乐,正是孔所说的“回也不改其乐”的真正的贵族神。京味文学的贵族气其次表现在,叙述态度的从容不迫。作品的叙事节奏一般都比较舒缓,不急于推故事情节,而是重在“咂摸滋味”。叙事者对于保持作品的引力度的自信,只娓娓来,而不过多卖的叙事技巧。所以很多京味小说都有散文化的倾向,或者说是小说与散文的混合。例如刘心武的小说《仙人承盘》的开就极似文化散文:在北京北海公园的琼华岛上,有一个被许多游人忽略的景,那就是藏在一个僻静角落里的仙人承盘。那是一个绝妙的艺术品。在一个不大的平台上,有一个大理石座,座上有一大理石,石座上雕着纹,石上雕着缠龙,那石很像华表,但上面不是云形石雕和怪兽,而是一个小平,仿佛一个举的桌面,“桌面”上则巍立着一个古装的铜人,这铜人面对北海湖面,将其双臂举起,所举的,是一个硕大的铜盘,那便是所谓的承盘。京味文学的贵族气还表现为,追求语言风格的个人化和艺术化。虽然都使用地的北京语,但各自仍有不同的特。林斤澜的通脱,邓友梅的练达,苏叔的俏,陈建功的潇洒,细品之下,都饶有趣味。例如陈建功《找乐》的开:“找乐”,是北京的俗话,也是北京人的“雅好”。北京人找乐,善找乐。这“乐”也实在好找得很。养只靛颏儿是个“乐”。放放风筝是个“乐”。一碗酒加一蒜也是个“乐”。即便讲到死吧,他们不说“死”,喜说:“去听蛐蛐叫去啦”,好像还能找儿乐儿来呢。过去天桥有“八大怪”,其中之一叫“大兵黄”。据说当过张勋的“辫兵”,也算是“英雄末路”吧,每天到天桥撂地开骂。三皇五帝他爹,当朝总统他妈,达官显贵他,芸芸众生他妹。合辙押韵,句句铿锵,沫,指天划地。当是时也,里三层,外三层,喝彩之声迭起,路为之阻绝。骂者俨然已成富贵骄人,阔步视,自不待言。听者仿佛也穷儿暴富,登泰山而小天下了。戳在天桥开“骂”和听“骂”,是为一“乐儿”。京味文学不是在某观念的召下聚拢的,而首先是一个人趣味的集合。下面分别以最能代表北京文学特的老舍和王朔为例,来分析一下他们作品的贵族气。老舍被公认为“人民艺术家”、“平民作家”。通行的中国现代文学教材认为老舍为新文学赢得了广大的市民读者。老舍的重要成就之一是写了北京市民的灵魂,一般认为,老舍笔下的老派北京市民要比新派北京市民成功得多。此中的原因是老舍在北京的老一代市民上,写了贵族气。老舍的《正红旗下》写的是北京最穷的旗人。可就在这些最穷的人群里,读者却看到了那么致优雅的文化。在大的一家里,大的公公“虽是武职,四品的佐领,却不大谈怎么带兵与打仗”,他“把毕生的力都费在如何使小罐小铲、咳嗽与发笑都度的艺术,从而随时沉醉在小刺激与小趣味里”。大的丈夫则与他的父亲差不多:生活的意义,在他们父看来,就是每天要玩耍,玩得细致,考究,迷。大丈不养靛颏儿,而英雄气概地玩鹞和胡伯喇,威风凛凛地去捕几只麻雀。这一程,他玩腻了鹞与胡伯喇,改为养鸽。他的每只鸽都值那么一二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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