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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3/3)

是“格外龌龊”的厨房厕所——正是于对这室内环境的厌恶,于是“捧一碗饭立在大门来吃,或是一面走一面吃”,将一日三顿改行野餐方式,看开些,亦属忍无可忍,于愤怒之义举。

总而言之,不吃什么喝什么以及怎么吃怎么喝,野餐总是赏心乐事一桩。最起码,pic一词在英语或法语(piquenique)中除了“野餐”之外,尚有“轻松愉快之事”或者“小case”、“小菜一碟”的意。当然,也许正是于西人对野餐的这“小菜一碟”的心态,“果、面包、巧克力”,野餐的内容才被搞到贫乏乃尔。

永远的“城中村”

照ic的解释,可以自称或被称为“野餐”的外饮活动,必须符合以下几项条件:

一、它是一项娱乐(entertainment)或者是一场party;

二、必须自带

三、必须在外(天)行(outdoor,intheopenair)。

其实在各汉语辞典里,对“野餐”的注释则简明扼要得多——“带着到郊外用”。名虽如此,然而在各个汉语城市里,“野餐”在行为上如今却都多多少少地打了折扣,最主要的修正,集中在第二项“自带”。也就是说,娱乐还是娱乐,外仍是外,只是“自带”变成了“自购”,特别是在那些绝对不迎“自带”的场所里的“自购”。

此举相当于把“自杀”变成了“他杀”,野餐依然不失是一桩赏心乐事。在假日里,在天气比较正常或人觉比较舒适的情况下,凡设在郊外、室外或半郊区、半室外的酒楼肆,总是比市区或室内的更为抢手。我一直相信,广州人对“大排档”的迷恋,与其说是因为价格因素,不如说实质上乃于对野餐以及“野趣”的向往。在这个意义上,每一个大排档的好者心中(或者胃里),都有一座永远都不可能被拆除的“城中村”。

除了不能“自带”之外,中式的“城市野餐”不仅保持了内容丰富的光荣传统,而且还开发形式和内容的互相促。白云山,广州“城市野餐”之首选名山,山上山下,酒旗招展,遍地英雄下夕烟,喝酒吃真忙。尽所谓“山泉”的来源今已十分可疑,不过我还是觉得白云山上的那碗茶,就是tmd好喝;白云山来的豆腐、猪手,实在是tmd好吃——当然,这都是在山上“野餐”时的想法,下山的路上,我通常都会得这样一个比较理智的结论:好吃,好喝,多半是因为tnnd刚才爬山爬来的饥渴。

bsp;野餐(3)

对于野餐的偏执,本质上是对潜意识里挥之不去的“野的呼唤”所作回应,正如在白云山、二沙岛时有发生的“停车”,亦不失为对“野合”的安全模拟,以一片赤之心。尤其是对于那些了大把金钱心思把家里的厨房、餐厅装修得不胜收,自己却持能不回家吃饭就不回家吃饭的“视归如死”的男人来说,不有没有intheopenair,只要是outdoor,一切不在自己家里行的吃喝活动,其实都是他们内心永远的“野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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