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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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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艾滋病,此时就应当彻底放心了。如文中提及的王姓妇女,从历史上,检查结果上都应该排除染艾滋病的可能,由于她的无知,造成了比一般“恐艾”症更重的“恐艾”症。3为了消除“恐艾”症这一特殊病态,建议为艾滋病立法,可法律大力投“防艾”宣传教育,而每一个人都法、懂法、人人关心、参与“防艾”达到家喻晓。特别对那些患有“恐艾”症者,给予他们神和心理上的关怀。如约他一起读书,一起游玩;一同参加文艺、育等集活动。  '返回目录'  

3“扎艾滋针”意味着什么(1)

自2002年元旦后两个月来,“扎艾滋针”事件被“炒”得沸沸扬扬。不断有新闻媒或熟人朋友打电话问我“河南的艾滋病病人来到天津市,用注他自己带有艾滋病病毒的血,往他人上扎……”一封咨询信耀洁医生:您好!最近,听说河南的艾滋病病人去天津等地扎带有艾滋病病毒血的针,你知吗?请你电话告诉我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和今后会现哪些问题。最后请速复。谢谢!某某2002年2月2日扎艾滋针的闹剧越演越烈,到了3月中旬,询问的记者越来越多,仅元月20日那天,我就接到5起电话,我是这样答复的:1扎针者不可能是河南艾滋病病人,因为他们没有钱,家中可以说是“一穷二白〃,本没有能力、没有气力跑到天津,因为仅车费一项,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何况到天津后还需其他费用;2若把血在注内,很快就会凝固。艾滋病病毒在自然界生存能力极差,会很快失去了传染能,除非特殊理,否则难以传染他人,无须恐慌。当记者问我对“扎针”事件的看法时,我告诉他,2000年我曾见过一个血扎针的艾滋病病人。当时我几经周折才找到他,我问他,你自己的血往别人上扎过吗?他承认扎过,并立即掀开左胳膊的衣袖让我看他那清晰可见的针痕迹。他对我说:“我从来不扎老百姓,我只扎那些大腹便便,坐着小汽车到歌舞厅等黄场所享受的人。”稍停,他咬牙切齿地又说:“这些人都是用‘公款’费的,我等他们玩得最兴的时候,我到卫生间自己3~5毫升血,立刻往他们上或上猛地一扎,扔下注就走。他本人怕丢人不敢吱声,歌舞厅怕影响生意不敢报案。”当我问他为什么要这样?他一脸无奈地说:“1995年我因车祸住医院手术输血,染上了艾滋病,周围的人见了我和我的家人像躲瘟神一样。我老婆和两个孩在河南省防疫站检查过多次,证实都没有传染上艾滋病,但她们仍得不到公平的待遇。后来,我叫她娘仨到孩的姥姥家。因为孩能在那儿上学,别人不知情,不会欺负她们。现在只有我爹天天给我送碗饭吃。我得的这绝症是医院造成的,但是他们不承认,也找不到说理的地方。我恨当官的,我扎他们,想让他们也得艾滋病。”我去他家见他时,他正躺在床上,他让我坐在离床几十米远的凳上,但是我径直坐在他床边,当时他动得哭了。他说:“老师;这么久以来,你是第一个离我这么近的人。”不久,我听说他死了。在现实生活中,我会到艾滋病病人需要理解和同情,不能一味调有行为不端或德败坏者才得艾滋病。作者见过数以千计的艾滋病携带者和艾滋病病人,他们绝大多数是因“血祸”引起的,极少数是母婴传播。我还见过不少夫妻一方因卖血或输血染上了艾滋病,另一方健康无恙的例。由此可见,艾滋病传播并非像有些人想像的那么可怕,我们应该多宣传真实的“防艾”知识与“防御”方法。“扎针”闹剧呈蔓延之势,不仅天津、北京,在其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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