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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律师)不懂法律的一个活证,莫过于这次胡秋原先生的所谓“诽谤案”,他在
上的狂妄陈词(如
声声称呼对方不叫“李敖”而叫“李诽谤”,结果被法官喝止。他的黄陂土音几乎把“李诽谤”三字读成“李匪帮”,尤其令人“恐怖”);他在自诉状中的措辞和引用法条,(如他竟引用起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这是完全不合现代法理的;又引用前大理院统字第五00号解释,更是不通之至!)……
都暴
了这位“胡律师”的法学程度,为“胡律师”计、为立法委员的
面计,我奉劝胡秋原先生赶
把quentinrevnolds的“courtroom”或louisnizer的“mylifeincourt”等书读一读,好好
修一下,自律一番。否则的话,真未免太对不起那几条荒谬法律所庇护的特权了!
君看
尚能西,
当律师。这
严格是可以想像的。法官资格的取得要经过两次考试:第一次考试必须在大学学了三年法律以后才能参加;第二次考试必须第一次考试通过后,在法院、检察
、公证
或律师事务所等
实习三年半至四年,再提
四篇法学论文,才能参加。
王洪钧先生在二十五卷第七期《自由青年》里写了一篇《如何使青年接上这一
》,政大外
系主任李其泰先生读了这篇文章很
动,特地剪下来,寄给他的老师姚从吾先生,还附了一封推荐这篇文章的信。姚先生坐在研究室里,笑嘻嘻地连文带信拿给我看,向一个比他小四十三岁的学生征求意见,我把它们匆匆看过,然后抬起
来,望着姚先生那稀疏的白发,很诚恳地答他
:王先生在文章里说得很明白,他说“首先不必谈如何使青年接上这一
,倒要看看如何使老年们
这一
”。站在一个青年人的立场,我所关心的是:第一、从
觉上面说,老年人肯不肯
这一
?第二、从技巧上
十八老年人和

休将白发唱黄
!
立法委员不老老实实在宪法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三条、第一百零五条上,发挥他们民意代表的真正权责,却自私的利用老百姓所付托的大权,制定了谋自己利益的法律,这是多么可耻!立委三年可成法官、律师,其荒谬足可跟“医师法”中第三条中医五年可成合法医师的规定前后辉映,而这
荒谬条文下卵翼
来的是十足的“密医”。同样的,立委三年可成合法法官或律师不是“密法官”、“密律师”又是什么?
附录(略——编者)
……谁
人生难再少?
(文星)第六十五期一九六三年三月一日
一一一苏轼《浣溪沙》
……立法委员,被我们老百姓选
来,代表人民行使宪法第六十三条所赋予的主要权力。他们的产生,本是
据宪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由各省、各直辖市、蒙古各盟旗、西藏、名民族在边疆地区、侨居国外之国民及职业团
分别选
来。他们之中,虽然不乏明法之士,但是大多数却非科班
的法学专家,以这样参差不齐的分
,在二十四个月(立法院会期每年两次,共八个月,三年共二十四个月)之后,居然摇
一变而能名列律师之籍法官之林,这不被日、
、英、德等先
国家笑死吗?
上面随便举
的日、
、英、德四个国家的例
,使我们多少可以看
:律师和法官的认定,在这四个国家中是何等严肃、何等不容易!尤其使我们惭愧的是,他们绝对没有随便
几年国会议员就可以当起律师或法官“的怪事!两千年前,那稣
慨于”律师有祸了“,为了他们”把难担的担
放在人
上“(《新约》路加第十一);两千年后,新时代的立委律师却一反其
,竟把难担的担
厚颜加在自己的
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