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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风,夫妇间最理想的关系,是举案齐眉,相敬如宾,所以两个人走到街上,一前一后,若不相识。不要说二十世纪初叶,就是到了一九三○年代,日本在沈阳已发动事变,东北三省都没有啦,而中国人那时候如果看见有一对夫妇在街上走路时手挽着手,仍会大骇不止。记得彼时报上还有正人君子为文以惜之曰:“从前的人,夫妇在街上走时好像不亲热,心里却很亲热;而今夫妇走路时好像很亲热,心里却很凉。”这些话不知道有啥根据,不过却可看出圣崽们确实气得要命。这就使人想起上个月的一桩事矣,一对男女从台北乘公路局车去新店,在车上情不自禁,大接其吻,车上的人轰轰烈烈,闹了一阵,连记者也认为“这算什么话”?在报上发了花边消息。卫道之士的模样几乎一直都是从一个窑里烧出来的,对新生事物一律反抗,天天叹人心不古兼世风日下。
要说孔丘先生和朱熹先生从不跟女人接吻,这话恐怕有点使人疑虑万状。孔丘先生如见了女人连心都不动,他的后代从哪里出来的耶?而朱熹先生还为了争一个女人,那女人不爱他,他就把她下到监狱,官司一直打到皇帝老爷那里,其风骚可知。不过凡是圣人者,都碰不得,从前碰之则坐牢,如今碰之则有被戴上“不爱国”或“侮蔑中国文化”等沉重帽子的危险。只是无论怎么说,接吻这玩艺,还是欧风东渐后随着洋枪洋炮打进来的,现在在大庭广众间拥而吻之的镜头虽然还很少,但电影上多啦,文学作品中多啦。台北的朋友,晚上如果去新公园参观一下,恐怕更是多得不像话。看样子,再过若干年,势将更为普遍,说不定在街上走着走着,就来一个嘴对嘴,再不会全车大哗,也再不会劳动记者发新闻也。君不见,夫妇在闹市挽臂而行,四十年前可能使全城为之爆炸,如今谁肯多看一眼耶。
接吻,并不简单,有它至高的文化在焉,好比一个男人和一个漂亮小姐,相偕出过游矣,相偕看过电影矣,相偕跳过舞矣,走起路来也偶尔肩挨一下肩矣,然而是不是就可接而吻之乎?夫接吻者,好像一个电钮,不按这个电钮,你再努力,即令急得上吊,爱情之光也不会亮。也好像人的咽喉,便是再高贵的山珍海味,不通过它硬是到不了胃,这就有很大的机密埋伏其中。不该接吻的时候而硬接吻,除了吃耳光外,爱情也得垮。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在淡淡的灯光和月光星光下,在静静的房子中,拥而吻之,受用无穷,如果小姐刚在街上摔了个筋斗,或刚考了“托福”而不及格,你贸贸然吻之,岂不砸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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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死孩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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呜呼,第一吻最难,过此则一泻千里,无往不利,不知道是哪一个大诗人说的:“当她希望你吻,你不去吻,其罪过比她不希望你吻,而你硬去吻更大。”男人为了避免罪过“更大”起见,勇气也应该特多,但如何能准确无讹地判断出对方心中的想法,则不简单。
吾友岳飞先生曰:“运用之妙,存乎一心。”据柏杨先生考证,就是指的接吻而言,有志之士,不可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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颤巍巍耸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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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乳房,在年轻人眼睛中,似乎除了供男人们抚摸把玩之外,别无用处。君若不信,不妨找一个大学生谈谈,恐怕就是给他一块钱的奖金,他也想不出第二个用场是啥。必须等到生了孩子,才会恍然大悟,原来那玩艺还可以拿来哺乳婴儿。
“美”与“丑”的标准因时代而异,谁也别笑谁。前年(一九五九)英格丽·褒曼女士演《六福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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