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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3/3)

超然心态,使我最终能对苏菲本人以及她的过去有更多的了解,远远超过内森所了解的东西。

“我欣赏你的勇气,伙计。”一天清早,内森在我房间里这样说,“我真的很欣赏你的事儿,打算写写南方别的事情。”

“你什么意思?”我问,心里觉得很奇怪,“什么叫写南方的勇气?”我倒了两杯咖啡。那是我们刚从康尼岛回来的那个星期的某一天早上。好几天来,我一反以往的起居习惯,每天黎明时分就起床,然后伏在书桌上一气写上一两个钟。有意思的是,每当完成不可思议的冲刺后——差不多写完一千字,内森刚好在我想歇气的时候敲响了我的房门。他去上班路过我的房间,于是我便情地邀他来喝杯咖啡。好几天来都是这样,而我呢,乐得利用他顺路来的时间休息一下。他这几天也起得很早。他解释说,他要去普费泽的实验室一些很重要的细菌培养情况观察。他很想详细地给我解释他的实验,比如羊和兔胎盘,以及稀奇古怪的酶、离转移之类的东西。看我听得目瞪呆、完全不明所以的样,他很理解地哈哈一笑,不再往下说。这不是内森的错,他的表达能力相当,只怪我不够聪明,尤其缺乏象思维能力,不能把他说的这些东西联系起来变成有意义的句。我对自己到痛惜,同时十分嫉妒内森的博学识广,比如他可以从生化酶一下转到纯文学的话题上来。他现在正在这样

“我不认为写南方的事对我来说有什么大不了的,”我接着说,“家乡的棉地,是我最熟悉的地方。”

“我不是这个意思,”他回答说,“我只想说你为之奋斗的那个目标正在走向没落。你可能认为我对南方一无所知,我在上星期天对你吼的那些有关博比·韦德的话也的确十分残酷而且不可原谅。但现在我说的是另外一回事——写作。作为一文学派,南方文学在这几年大势已去,另一个派将取而代之。这就是我说你有勇气写南方的原因所在。”

到有些恼怒,不是因为这番话的逻辑与真实(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而是因为一个药房里的生学家居然发表这样一有关文学派的定论。这关他什么事!但当我玩笑似地委婉着文学唯主义的抗辩时,他从侧面又一次向我发起攻击。

“内森,你他妈的确实是个细胞学专家,”我说,“你懂什么文学派与传统观念?”

“留克利希斯在《论事的本质》中提一个观,一个科学家如果只关心科学,而不能享受艺术以及为艺术熏陶的话,那他就是个愚钝和不完全的人。我相信这一,斯汀戈老伙计——这也许就是我关心你以及你的书的原因。”他停了一下,掏一个看起来很昂贵的银质打火机,把我叼在嘴上的烟着。“请原谅我鼓励你的这些不良习惯,我带着这个是为了本生灯。”他嬉笑着,接着又说,“事实上,我隐瞒了一件事。我以前一直想当作家,直到在哈佛读了一半的时候,我意识到我不可能成为陀斯妥耶夫斯基,于是才把我的聪明才智投向那神秘的人类细胞学。”

“那么你以前真的想从事写作?”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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