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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3/3)

它。这当然不容易,但你知,学英语是没有捷径的。你必须用你的直觉。”

“直觉?”她说。

“就是说,你要用你的耳朵来学,直到它变得起来。让我举个例。你可以说……让我像玫瑰一样开放……,而不能说……开得我像……。这没有什么理,懂吗?这就是语言常常捉人的地方。你用不了多久就会学会的。”他轻轻敲着她的耳垂,“用你可的耳朵来学。”

“什么语言呀!”她苦恼地哼了一句,丧气地皱起眉,“有那么多单词。我是说,就一个……速度……,就有……快……、……迅速……、……快速……。都是一个意思!真可恶!”

“还可以说……飞快……。”我又加了一个。

“还有……飞驰……。”内森说。

“……急速……。”我继续找着词儿。

“还有……瞬间……。”内森说,“虽然有细微的差别。”

“吱溜。”我说。

“别说了!”苏菲大笑,“够了!英语的单词太多了。法语就简单多了,只有一个单词……vite……。”

“再来啤酒?”内森问我,“我们把这一夸脱喝光,然后就去康尼岛。”

我注意到内森几乎没喝,而是用百威啤酒大方地款待我,把我的杯装得满满的,从未让它空过。而我呢,在那一阵,也开始觉得温馨、兴奋和激动。那觉十分烈,以至于我有些控制不住自己,一个劲儿地直乐,得意洋洋地,就像夏日耀光一样。我觉得自己被一双手地、亲密地、情地拥抱着,有一飘飘然的觉,实际上有一分是酒的作用,余下的则是各各样的因素。用那个年代时髦的神分析法来解释:六月光灿烂的日里幸福快乐的心情,汉德尔先生快的“腾曲”,这间喜气洋洋的房间,从开着的窗来的阵阵香,都让我产生了一不可言喻的幸福觉。我信,在二十二岁,或者脆说二十五岁后,我还从未有过这样的觉。自从“事业”中断之后,我似乎一直沉迷在悲天悯人的苦恼日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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