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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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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娜在场时,让斯坦利尤其觉得尴尬和不自在的是莫娜的口齿清楚、反应敏捷、聪明过人。这可不是他希望在女性身上看到的品质。这样看来,他选择了一个傻子、智力低下的女人做妻子可不是偶然的,这个女人为了不暴露自己的无知和尴尬,要疯疯傻傻地自言自语,或是不安地窃笑。说实话,斯坦利对待妻子就像对待一件东西。她只是一个奴隶,也许,过去斯坦利是真爱自己的妻子的,那也是用与众不同的方式,但是,他与妻子处得很自然,他知道如何对待妻子的缺点和不足。

斯坦利是一个如此奇怪的家伙,就像是尖锐矛盾的结合物。但是他很少做一样事——提问题。如果他提问了,这些问题必是直截了当的,必须直接了当地给予回答。他这看似谨慎的做法,不是由于他的机智圆滑,而是狂妄。他想当然地认为我会告诉他要发生的所有重要事情,他更希望我自愿告诉他信息,而不是他从我身上挤出。深知他的处世哲学,我认为让他理解我们的生活方式是没有指望的,如果我告诉他我喜欢偷东西,他会不加思索地信以为真。如果我说我是一个假冒伪劣制造商,他会皱皱眉,也表示同意,但是如果告诉他我们的行动不合常规就会让他不快和困惑不解。

一只怪鸟,这个波兰人!他所表现出的唯一温柔就是在他讲他那些怪怪的故事时。在饭桌上,如果他要了一块面包,就像是脸上挨了一巴掌。他是一个故意粗鲁丽无礼的人,看到别人局促不安使他高兴不已。

同时,斯坦利又有点儿不自觉的羞涩。如果莫娜坐在他对面并且跷起二郎腿,他会移开目光。如果他在场的时候莫娜在化妆打扮,他就会装作没看见。莫娜的美丽让他神经过敏,也让他感到怀疑。像莫娜这样聪明漂亮的女人嫁了像我这样的一个家伙,在他看来,实在是有点儿不可思议。他当然知道我是在哪儿、怎样认识莫娜的。斯坦利不时会跟我提起这件事,一般是很随便地提及。每次莫娜谈起她在波兰或维也纳的童年,斯坦利都会专心致志地盯着我,我猜他可能是希望我能加进去一些遗忘了的细节,以使莫娜的故事更加美丽迷人。唯一让他感到不足的是,他经常会发表怪论,说他怀疑莫娜是不是真的出生在波兰。如果说莫娜是个犹太人,那他就绝不会怀疑。他私下认为,莫娜是一个彻彻底底的美国人,但作为女人来说,她又是一个不平常的美国人。他对莫娜的发音无法不感到震惊,因为她发音时压根儿就没有任何地方口音。她是怎么学会讲这样一口地道纯正的英语的?他也许会问。

我为什么那么确信不疑涉及到莫娜的任何一件事?他会说:“我了解你,你是个浪漫主义者,你更喜欢把这说得神秘一些。”他说的没错。他又说,“而我,我希望知道事情的真相,而不是遮遮掩掩的。别跟我捉迷藏了。”是的,这是斯坦利的风格,他曾对《神秘》中的主人公海尔·纳吉尔如此衷情。在厨房的火炉旁,我们曾对哈姆森谜一般的面目做过多么热烈的讨论。为了创造出这样一个主人公,斯坦利即使付出他的右臂,也会在所不惜的。他不仅沉浸于海尔·纳吉尔的神秘,还深深倾倒于他的幽默、戏谑、机智,但他最欣赏的还是男主人公的矛盾性格。在他所爱的女人身边,海尔·纳吉尔无可救药,他是一个受虐狂;他残忍却又多情,易受伤害,这些性格特点让他变得不同寻常。“我告诉你吧,亨利,哈姆森可是一个大师。”

(bsp;他会这样说。对康拉德、巴尔扎克、柯南道尔、弗朗兹、莫泊桑、洛蒂他也是这么说的。他读完《农夫们》之后,对雷蒙也是如是评价的(当然,欣赏的理由各自不同)。对于我所赞同的某件事,即使全世界的人(除他之外)都会一致同意我的观点,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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