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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2/3)

奇怪的是,我想,差不多我认识的每一个人都把我当成一个作家,尽我没有什么来证明这一。他们认为我是,不仅是因为我的行为总是那么古怪而且无法预料,而且因为我对语言所饱的激情。从开始读书起我就从来没离开过书,我敢大声给他读书的第一个人是我的爷爷;我常常坐在他大衣坐的工作凳旁边。爷爷很为我骄傲,但不知怎么也很警觉。我记得他警告我妈妈叫她最好把那些书从我边拿走……。仅仅几年之后我已经在给我的小朋友——乔伊和托尼读书了,在去乡下看他们的时候。有时候有一打甚至更多的孩在我周围听我读书,我会一直读下去,直到他们一个接一个地睡着。我坐电车或是地铁时会站着读书,甚至在架铁路的月台上,我也在读……读人们的脸,读他们的手势,读他们的步态,读那些建筑,读一条条街、读激情、读罪犯。每一件事,是的,每件事,都笔记,分析、比较并且描述——以备将来之需。研究一件东西,一张脸,一个门脸,我用把它写书里的方式研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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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喊莫娜,她曾用过玛勒这个名字,可没有声。我找了一遍但她不在家。我重新坐下,着泪翻着那些破旧的书页。没有桥,也没有妙的犹太音乐……甚至没有一杯威士忌。不要叫我内奥米,就叫我玛勒好了!而玛勒已经失去了她的人民,失去了他给予她的称呼。这是一个苦涩的名字,而她甚至不知它的意。她的人民就是我的人民,她的上帝也是我的上帝。她已经离开了羊群而且受上帝的折磨。

我站起来来回踱步。这地方的环境优雅、朴素而且宁静。我烈的振奋,但没有一。我觉自己就像一条被囚禁的鱼在消磨时光。我推动隔在我们的间与后面空屋之间的转门。我在空房间里亮一支蜡烛。彩的玻璃窗透街上郁闷的微光。我站到影里,任我的思绪自由驰骋。我的心在休息,我恍惚中不时地想她去了哪里。她很快会回来又自由自在。我希望她会记得来,我正需要吃儿面包再喝酒。在这情绪中,我想到了我自己,我应该坐下来写作了。我觉得自己成熟、开放、畅。我可以觉到写作是多么轻松。我有恰当的环境,从一个打工仔、一个雇用文人、一个隶的生活到一名艺术家。独是如此可,可以全然地沉浸在自己的思想和情之中。我几乎忘记需要写儿什么东西;我所想的只是有那么一天,要是再有这样的情绪我会写的。重要的是自己永远是像现在这样,这样去觉,去创造音乐。从几时起这就是我的梦想,静静地坐在那儿创造音乐。那时我只以为搞音乐的人必须使他自己掌握一的乐。他得停止生活和呼,他得脱掉溜冰鞋,他得切断与这个外界世界所有的联系。他只能自言自语,只有上帝他的证人。噢,是的,就是这样,确实是这样。突然,我对刚才冥冥中意识到的确信不疑……因为你的上帝是一个嫉妒的上帝……。

我开始读《路得书》,这一章讲的是内奥米和押人的事。读到第二十行时我觉好像电一般:“她对他们说,不要叫我内奥米,就叫我玛勒好了,因为全能的上帝对我太严厉。”第二十一行接着讲:“我离开时拥有一切,可上帝带我回来时却已两手空空。……”

曾几何时,犹太人知生活环境。曾几何时,中国人也知,还有米诺斯人、印度人、波利尼西亚人、非洲人和斯基人。

列没有国王。这不是源自犹太人的历史,也不是源自人类的历史。

那是人类之初,那么的阶段,那么贵,那么荣耀,那么睿智,每个人的所作所为都是凭他自己的是非判断。一个开放、幸福的人类社会的秘密便在这字里行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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