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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笔者想,她从事这行“不法”职业才几个月,误
歧途不
,应有药可救,能及时回
的。
“倩倩,你要遵守几项规定:第一,要另找正当的工作。第二,不许再跟'同业'来往。第三,每月定期到法院报到二次。”
“是的。”
“找工作有没有困难呢?”
“我试试。”
“再跟我回去鱼罐
工厂好了。”她妈妈说。
“对!还没找到一份适当的工作以前,就再回到鱼工厂去。”
“好的。”
“你若违反规定是不行的,依规定:'违反保护
末期间应遵守事项,情节重大,得撤销保护
束,移送
化机构执行
化教育。”笔者拿
这行的看家法宝——法律一一唬唬她。
官式的辅导就是这样的:一个法院观护人手上执行三百多件案件,也只能这样说说、劝劝、唬唬。以后,倩倩
规定报到,说明近况,情形似乎还好。
有几回倩倩没来,依规定当通知要她来,也请她妈妈来,以问明不报到的原因。结果,倩倩没来,她妈妈来了。
“倩倩怎么没来呢?”
“她到台北找工作去,已经好久没回家了。”
“那怎么行呢?她不是跟你一起工作得好好的吗?”“小孩
吃不了那
苦嘛,在鱼工厂
杀鱼、切鱼的工作,又脏又臭,小手常刮破
血。每天从九份到四脚亭工作,早
晚归,很辛苦,而且,工资低,一天才一百二十块,请假又要扣薪。中午吃冷便当,对孩
也不好。”“工厂就是这样嘛,别的女孩不是也一样工作吗?”“鱼罐
厂都是中年妇女多。像倩倩一样的女孩很少。不过,我是劝她到电
公司
看。”
“她离开鱼工厂多久了?”
“一两个月了。”
“既然是找工作去,晚上也该回家才对啊!”
“不知
她为什么不回家,等她一回家,就要她来报到。”
“一定要来报到,你
母亲的要看
严一
才好!”
笔者另订一个时间,要倩倩报到,这回,她到了。
“倩倩,你可违规啦!”
“是的。先生,对不起。”
倩倩低下
,
着一个小
包。
“你不去鱼工厂上班,应该报告观护人知
啊!”
“是的,先生,对不起。”
她还是
着她的小
包。
“你妈妈说你去找工作,找到没有?”
“还没找到。”
“为什么不回家呢?”
“我住朋友家里。”
“人在台北,有困难为什么不来找我?”
“对不起,先生。”
又
着她的小
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