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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3/3)

判例,显示了法律比社会观念步的一个面,倒是颇为有趣的。

综合上面的讨论,我们清楚地看到王八每况愈下的方面,最后在法律上,甚至当了王八,也不过乃尔,这对卫之士说来,真要大发思古之幽情了。因在古代,不但法律上要保护王八,并且保护得连王八都要挨揍,唐朝法律虽然对“妇”判两年(赎铜四十斤),比起今天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不算重,但是它不但“不在自首之例”,并且不是告诉乃论罪,而是邻居都可以告发的罪。元朝法律规定不告发是“纵”,连邻居都要挨罚的。至于甘愿王八的,更不得了的。元朝明定甘愿王八的,本夫与“妇”各杖八十六下,明朝清朝各杖九十下,可见当王八都要挨狠揍。如今王八就是王八了,至少不要再挨狠揍,这步,都是王八一落千丈的结果。行文至此,不禁大笑国民党亦有德政,至少他们“忘八”之时、“望八”之余,不再打王八了!

一九八四年三月七日

王八过

一九六九年四月里,刘家昌想导演,筹拍《四男五女》(刘家昌原定名“稽人生”、“生老病死”、“四男四女”,我说“四男四女”没有戏,四男五女才有戏,就改为“四男五女”),但他那时候名气不够,别人不相信有大阔老投资他拍片,他就想找个大阔老支持他——假装支持他,以、以昭大信。那时候有自用汽车的人还很少,而我却是汽车阶级,他看中了我,要我开着汽车,他的制片人,我开条件,要向他“销书刊”——认购《古今图书集成》一,以示友好,他同意,并立字据如下:

本人向“ok李”购买《古今图书集成》一(一○一本),“钱”新台币三0、ooo整十五日之内二次付清,此据。

刘家昌

一九六九年四月九日

就这样的,我名列“制片人”衔,开车片厂,见了女明星就搂,俨然大亨了。殊不知这大亨是冒牌的。

由于和刘家昌拍片,使我和影剧圈内的人混得很熟。刘家昌挖李翰祥的摄影师陈荣树,使李翰祥颇为不快,由于李翰祥跟我本是熟人,我面摆平此事,李翰祥杯酒之间,向我抱怨,说他电影公司的“国联五凤”第一凤——江青,就是被刘家昌挖去老婆的,刘家昌大喜挖别人公司的人,教人生气。我劝了李翰祥一阵,李翰祥看我面,也就没再计较了。

后来电影拍成,国民党借剧本是李敖写的,竟把该片查禁,害得刘家昌大受打击。直到他多年以后,改走投效国民党的路线,梅不绝、“中华民国”颂不绝,才有志竟成,变成k字压的名导演。此是后话,不值一提。

在国民党查禁《四男五女》的第二年里,忽然发生了火爆新闻。原来七月十九日李翰祥在桃园夏威夷饭店拍片时,刘家昌赶去,把李翰祥揍伤了,揍了人后,刘家昌下午就招待记者,抱着四岁小儿,当场大哭,说李翰祥给他当了王八,他忍不了这气,所以要揍李翰祥,并且把江青休了,要离婚了事。在刘家昌放声大哭之际,他的儿在旁边参观,手中拿着冰激凌,正吃得痛快。

七月二十日《中国时报》报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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