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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他说:
再嫁者不当非之;不再嫁者,敬礼之斯可矣!又说:
古言终
不改,
则男女同也——七事
妻,乃七改矣;妻死再娶,乃八改矣。男
札义无涯埃,而
文以罔妇人,是无耻之论也!
又说:
尝见一诗云:“闽风生女半不举,长大期之
烈女。婿死无端女亦亡,鸩酒在尊绳在梁。女儿贪生奈
迫,断
幽怨填
臆;族人
笑女儿死,请旌籍以传姓氏。三丈华表朝树门,夜闻新鬼求返魂。”——呜呼!男儿以忠义自责可耳,妇女贞烈,岂是男
之荣这
前
的言论,在礼教下的中国,真是大胆、真是少见。他反对
人
贞节烈女。一百多年后重看他的言论,真令人有智仁勇俱全之
。
论难养的
中国思想中最早论女人与小人的文字,见于《论语》
货篇。
货篇里记孔
说:“惟女
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逊),远之则怨。”钱穆在《论语新解》里
“白话试译”如下:“先生说:只有家里的妾侍和仆人最难养。你若和他们近了,他将不知有逊让。你若和他们远了,他便会怨恨你。”钱穆又解释说:“此章女
小人指家中仆妾言。妾视仆尤近,故女
在小人前。因其指仆妾,故称养。待之近,则狎而不逊。远,则怨恨必作。善御仆妾,亦齐家之一事也。”钱穆这些解说是不妥的、错误的。
因为,孔
指女
与小人,是泛指的,并没特别指为
“妾侍”的女
或是
“仆人”的小人,这
泛指,在《论语注疏解经》卷第十七里早就印
来了:“正义曰:正章言女于与小人皆无正
,……此言女人,举其大率耳。”〔注一〕这里说“举其大率”,就是泛指的意思,而不是特指的意思,钱穆说“女
与小人”乃特指仆妾而言,是犯了没能了解孔
原义的错误。当然这
错误,是抄朱熹抄来的。
孔
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他的原义不是特指而是泛指的原因,乃在于他颇能
味
女
与小人基本
格的那一面。从这
味里,孔
这段话的现代表达法该是:“只有女人和小人才是最难同他们相
的:你对他们好,他们便不知天
地厚,试探你、冒犯你、搅你;你对他们板下脸来,他们便埋怨个不停,说你对不起他。”孔
认为:在女人
上、在小人
上,显然是有这
“女人
格”与“小人
格”的,因此他发为
慨之言,
了泛指的论断。
孔
虽然离过婚,会过别人的小老婆,一生也命犯过不少小人,但我总觉得,他对女人小人的了解,是不够的,因为他所
的时代里,女人和小人还没今天这么复杂、这么刁钻鬼怪、这么欠缺
人的原则与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