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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3/3)

脱”。他说:

再嫁者不当非之;不再嫁者,敬礼之斯可矣!又说:

古言终不改,则男女同也——七事妻,乃七改矣;妻死再娶,乃八改矣。男札义无涯埃,而文以罔妇人,是无耻之论也!

又说:

尝见一诗云:“闽风生女半不举,长大期之烈女。婿死无端女亦亡,鸩酒在尊绳在梁。女儿贪生奈迫,断幽怨填臆;族人笑女儿死,请旌籍以传姓氏。三丈华表朝树门,夜闻新鬼求返魂。”——呜呼!男儿以忠义自责可耳,妇女贞烈,岂是男之荣这的言论,在礼教下的中国,真是大胆、真是少见。他反对贞节烈女。一百多年后重看他的言论,真令人有智仁勇俱全之

论难养的

中国思想中最早论女人与小人的文字,见于《论语》货篇。货篇里记孔说:“惟女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逊),远之则怨。”钱穆在《论语新解》里“白话试译”如下:“先生说:只有家里的妾侍和仆人最难养。你若和他们近了,他将不知有逊让。你若和他们远了,他便会怨恨你。”钱穆又解释说:“此章女小人指家中仆妾言。妾视仆尤近,故女在小人前。因其指仆妾,故称养。待之近,则狎而不逊。远,则怨恨必作。善御仆妾,亦齐家之一事也。”钱穆这些解说是不妥的、错误的。

因为,孔指女与小人,是泛指的,并没特别指为“妾侍”的女或是“仆人”的小人,这泛指,在《论语注疏解经》卷第十七里早就印来了:“正义曰:正章言女于与小人皆无正,……此言女人,举其大率耳。”〔注一〕这里说“举其大率”,就是泛指的意思,而不是特指的意思,钱穆说“女与小人”乃特指仆妾而言,是犯了没能了解孔原义的错误。当然这错误,是抄朱熹抄来的。

在说这些话的时候,他的原义不是特指而是泛指的原因,乃在于他颇能与小人基本格的那一面。从这味里,孔这段话的现代表达法该是:“只有女人和小人才是最难同他们相的:你对他们好,他们便不知天地厚,试探你、冒犯你、搅你;你对他们板下脸来,他们便埋怨个不停,说你对不起他。”孔认为:在女人上、在小人上,显然是有这“女人格”与“小人格”的,因此他发为慨之言,了泛指的论断。

虽然离过婚,会过别人的小老婆,一生也命犯过不少小人,但我总觉得,他对女人小人的了解,是不够的,因为他所的时代里,女人和小人还没今天这么复杂、这么刁钻鬼怪、这么欠缺人的原则与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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