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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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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了解他的意思。他是我最老的朋友之一,我熟人中脾气最坏的杂之一。“执拗”一词还不足以形容他的脾气。他像一驴——一个顽固的苏格兰人。他的老更糟糕。如果他们俩发起火来,那就好看了。老常常手舞足蹈,是气得手舞足蹈。如果老娘来劝架,她就会睛上挨一拳。他们经常把他赶去。他会带着全所有走,包括家,也包括钢琴。大约一个月以后,他又会回来——因为在家里他们总是相信他。然后在某个晚上,他会醉醺醺地带着在某个地方勾搭上的女人回家,留她过夜,但是他们真正反的是,他竟脸厚到要他母亲给他们俩把早饭端到床上来。如果他母亲想要痛骂他,他就会把她关起来说——“你想要告诉我什么?如果你不是因为肚搞大了,你才不会结婚呢!”老太太拧着自己的手说——“什么儿!什么儿!老天帮帮忙,我了什么,要得这报应?”他会还嘴说,“呀,忘了它吧!你只是一个老笨!”他的妹妹往往前来设法平息事端。“天哪,沃利,”她会说,“你什么,不关我的事,但你跟你母亲说话时不能更尊重些吗?”于是麦克格利尔会让他妹妹坐在床上,开始哄她把早饭拿来。通常他不得不问他的同床伙伴叫什么名字,以便把她介绍给他的妹妹。“她不是一个坏孩,”他会说,指的是他妹妹。“她是家里惟一还不错的人……现在听着,妹妹,拿儿吃的来,行吗?拿些味的火来,呃,怎么样?听着,老在吗?你今天情绪怎么样?我想借几块钱使使。你想办法慢慢从他那里骗来,行吗?我将给你搞好东西过圣诞节。”然后,好像一切都摆平了,他会把被往后一扯,亮边的那个婊。“看看她,妹妹,她不漂亮吗?看那两条!听着,你应该给你自己找个男人……你太瘦了。你瞧帕特茜这儿,我打赌她不缺这个,呃,帕特茜?”说着,在帕特茜上用力拍了一掌。“现在快去,妹妹,我要些咖啡……不要忘记,把火炸得脆一儿!不要拿隔夜火……拿新的。快一儿!”

我喜上的东西,是他的弱;像所有那些有实践意志力的男人一样,他内心十分弱。没有一件事他不愿——弱。他总是很忙,而实际上从来不任何事情。总是专心致志于某件事,总是试图改他的想法。例如,他会拿起足本大词典,每天撕下一页,在上下班往返的路上虔诚地通读一遍。他满脑事实,事实越荒诞,越不合理,他就越从中得到乐趣。他似乎专门要向所有人证明,生活是一场闹剧,不值得为之拼搏,总是一件事把另一件事抵消掉,等等。他是在纽约北区长大的,离我在那里度过童年的那个地段不远。他也完全是北区的产,这是我之所以喜他的原因之一。例如,他用嘴角说话的方式,他同警察说话时使用的态度,他厌恶地啐唾沫的样,他使用的独特的诅咒话,他的多愁善,有限的见识,对打落袋台球与好,整夜的神聊胡侃,对富人的蔑视,同政治家的亲近,对无价值事的好奇,对学问的尊重,对舞厅、酒吧、脱衣舞的迷恋,谈论见世面,却从未过纽约市,无论谁,只要显示“勇气”,就把谁当偶像崇拜,诸如此类的、特征,使他同我亲密无间,因为正是这些特,标志着我小时候熟悉的伙伴。那个地段似乎只是由可的失败者构成的。成年人的举止像小孩,

《南回归线》第十六章(3)

搞在一起。我从来不清醒着到她那里去,那便是一例。我得先把老酒饱了,有儿瞎,有儿神志不清——你知我有时候会成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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