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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3/3)

中,听说一个盐务走私的大案即将侦破。其中牵连到扬州一个名的盐商,他和邮盐务司勾结,利用官船偷运私盐,藉以逃避重税。一个姓薛的盐务使和若厘金官吏都涉及这个案。那就是说,若是正式起诉,不但罚款极重,盐商要放,薛某一定要判多年放,甚至要判死刑。关于谋勾结的资料,已经在当地搜集到不少。薛某和该名盐商被控以盗窃国帑,知法犯法。究竟如何,那就看这个案怎么样办了。倘若证明罪行重大,薛某可能秋天在北京城斩首示众。

自然,这个案会株连不少。盐商杨顺理正在拼命挣扎,各方面活动奔走,就跟锅上的蚂蚁一样。他势力很大,但愿钱能通神。他已经派有私人代表来到北京,奔走门路,但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但是御史刘铮,是为官清正克尽职责的人。不知他名字那个“铮”字,是官拜御史之前的书名,还是御史之后新起的。不论如何,“铮”指铁之刚利,如铁之铮铮,又喻人之刚正不阿。这件案无法疏通,杨某的代表冬时来京不到一个月,即南返扬州。

在二月中旬,薛盐务使和商人杨顺理即已逮捕归案,拘押票已经发,要传好多主要关系人或证人查问,他们的供词都记录在卷。凡与官方合作的,如女宝珠、小桂都予释放,但仍在官方监视之下。

这个案与牡丹的关系是够近的。重要的证据当然是她亡夫亲笔写的日记和账目。虽然铁证如山,薛盐务使和其他人等仍继续否认予闻此事,把责任全推到几个低级员司上,那几个低级员司家人的生活则由富商杨某答应负全责照顾。

主要的证据,现在即在梁孟嘉的手中,不过已经抄写了一份送了都察院(都察院负有今日检察长之权,对皇帝的所言所行也有诤谏之责)。本案现在正在江苏当地审理,很快即由府至,再到驻在南京的巡抚,最后是到大理院。孟嘉向主办此案的御史再三请求务必以供词为主,以个人情面为他堂妹恳求,日记分最好不必涉及。因为他堂妹不顾亡夫声誉,已将此日记呈官府,也算是一功。虽然费炎的名字也被牵连在内,但对死者,或荣或辱,终归无用。并且亡者遗孀对此案件,一无所知,主办该案的御史应允不将牡丹名字牵连在内。

那些日,家中谈到牡丹回杭州探望父母一事。牡丹自己愿意南下,但孟嘉不明白为什么缘故。万一牡丹还怕自己被牵连在内时,他可以尽速给奕王爷写一封信,请他向江苏巡抚言一二。理说,主军事的总督与主民政的巡抚,地位是相等的,虽然职权不同,这位满洲皇家的王爷的一句话,对汉人巡抚还是有分量的。这件事办起来是再容易也没有。两位大人在饭桌儿上一句话就够了。于是,孟嘉给奕王爷写了一封信。后来事情顺利解决,孟嘉把这件私运官盐的事情也就置诸脑后了。

在四月初,刚过了清明,牡丹接到白薇的一封信。两人来往的书信之亲密坦白就如同闲话谈心一样。白薇无论说什么话,牡丹都不会生气。在若其他事情之外,白薇有下列一信:

〖牡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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