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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没有吵
胜负。
众所周知,由于近年来科技经济的发展、对冲基金的兴起以及大公司ceo的薪金屡创新
,
国涌现了一批超级富翁。这些超级富翁之富,已经把一般的中产阶级远远地甩在了后面,扩大了
国的贫富差距。据统计,
国最富的0。1%人
收
占国民税后收
比例已经从1980年的3。7%
跃到了2002年的7。4%。1990年到2002年,
国底
90%的人
收
每增长1
元,
0。01%的人
(大约1万4千
家
)就增长1万8千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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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要不要给富人增税,本质上是在效率和平等之间找到一个平衡
。给富人增税的原因不应当仅仅是我们看不惯他们富有,而是增税长远来看有利于经济或者社会福利。税率太
虽然为社会再分
提供了基础从而有利于穷人,但是如果挫伤投资积极
导致“
糕变小”,长远来看对穷人也
这个变化。这个问题也是民主党和共和党斗争的战场之一。布什政府2001年刚上台的时候推
一个减税方案,尽
这个减税方案对每一个阶层都减了税,但是这个减税方案最大的受益者是最富的1%人
。有统计表明,被减去的税中,53%
向最富的10%人
,其中15%
向最富的0。1%人
。2001到2006年
国收
最低的20%人
通过减税收
只提
了0。3%,中间20%的人
同比为2。5%,但是最富的1%人
同比为5。4%。客观地说,是经济结构的变化而不是税制或者税改“造成”贫富差距的拉大,但是税制显然没有适应经济结构的变化而起到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
由于这些
级富翁大量收
来自于资本收益,而资本收益税率只有15%,因此才
现超级富翁比一般中产阶级税率低的奇怪现象。也就是说,
国的税率在前99%的人
中都是累
和相对公正的,但是到最后1%“晚节不保”,骤然就平了甚至
了下去。
菲特作为一个充满社会责任
的超级富翁,正是对这
断裂不满。
可以看
,问题的实质在于,
国的联
税制发展没有适应“新经济发展带来大量超级富豪”
民主党“趁虚而
”,大加指责布什政府如何沦为超级富豪的代言人。尤其是在民主党去年中期选举赢得两院多数席位之后,对布什政府减税政策的抨击尤其加剧。07年6月民主党议员列文
脆提
议案,要求将资本收益中的一个
心
分税率从15%增加到35%。04年大选的时候这个话题已经成为两党辩论议题,08年选举这又是一个
门话题:各个民主党候选人都已经纷纷表态,主张让布什的减税方案到2010年过期作废。共和党则奋起反驳,指
资本收益和工资收
的不同在于,资本收益本质上历经两次收税,在个人层面上收15%所得税之前,已经在公司层面上被收了一次35%的公司所得税。再给资本收益加税,很可能挫伤资本市场投资的积极
。作为给读者的一个参考信息,在中国,资本收益作为个人所得是不收税的。即使在加拿大这样的
福利国家,也只有50%的资本收益要
一般所得税税率
税,另一半不收税。
客观地说,
菲特和曼昆的分歧所涉及的并不是
国穷人与富人的税率累
问题,而是富人与超级富人之间的税率累
问题。
菲特公司的前台接待人员收
税率
达30%,说明他的收
很可能在20万
元左右(加
州税因素),这在
国已经基本属于最富的20%人
了,因此很难说为他说话是为“穷人”撑腰。从上面提及的4。5%、10%、14%、17%、25%、31%这六个数据来说,从最穷的20%到最富的1%,
国的联
收
税都是严格累
的。但并不能由此得
结论说
菲特的话没有
理,为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