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本站永久域名:wodesimi.com
《天津条约》还遗下两案:一是中英条约规定,清政府应派出官员至上海与英方谈判修订关税则例,降低关税;法国、美国援引最惠国待遇条款,也要求与清政府谈判。二是中英、中法条约规定,条约批准后一年内在北京互换,美国援引最惠国条款,也要求在北京换约。前者使咸丰帝萌生一线挽回权益之念;后者埋下了一颗炸弹。1858年7月15日,咸丰帝授桂良、花沙纳为钦差大臣,会同两江总督何桂清,在上海与英国等国谈判修订关税则例。桂良在英法联军退出津沽地区后,回京向咸丰帝请训。咸丰帝当面布置了上海谈判的机宜。桂良等人到达上海后,首先向英、法使节宣布大皇帝的“新恩”——全免一切海关关税,鸦片开禁合法输入,让“各夷感服”,然后再谈判取消公使驻京、长江通商、内地游历等《天津条约》载明的条款。“夷”人最嗜利,唯有以利诱之。有如此获利无穷的浩荡皇恩必起震撼性的惊喜作用,那些视利如命的夷人岂能不感恩戴德。在此气氛下再谈判取消公使驻京,自然是易如反掌之事。退一步说,一切争端的根子还不是为了利,有此恩惠,争端自然消弭,“夷”人也不必一次次北上天津诉说冤屈,公使就没有必要驻在北京。咸丰帝显然对他的这一计谋非常得意,宣称“此为一劳永逸之计”。
为了消除政治上的祸害,经济上受一些损失,咸丰帝是不在乎的。君子讲究的是“义”,只有小人才注重“利”呢。这真是惊人的误国之举!咸丰帝竟然以现实中最大的国家利益来换取他心目中最大的“国家利益”!未遵君令擅自签订载明公使驻京条约的桂良等人,很可能在面聆圣训时便对咸丰帝的主张不以为然,但他已是待罪之身,又怎敢公然当面顶撞?两江总督何桂清从先期南下的京官口中,听到了这一消息,觉得兹事体大,便冒着抗旨的风险,立即上奏:轻改条约,必起风澜;关税决不可免。他还指望从上海的关税中筹措镇压太平天国的军费呢。桂良等人到上海后,也与何桂清进行了商议,同样出奏抗旨,宣称免税只不过是让商人得利,若以此来罢《天津条约》,势不可行。尤其是先宣布免税,再谈修改条约,很可能税是免了,而条约则改不成。咸丰帝收到这两份奏折,依旧固执己见,下旨命桂良、何桂清仍按在北京面授的机宜办理。桂良等人亦一再上奏陈述理由。至10月18日,咸丰帝终于同意不谈免税之事,却又发下一道严旨,命桂良等人“激发天良,力图补救”,将《天津条约》内的公使驻京、长江通商、内地游历、赔款付清前由英法联军占领广州四项规定,一概取消,否则“自问当得何罪”!
第九章公使驻京问题(6)
相对于当今动辄经年累月的关税谈判,在上海进行的关税交涉,进展可谓神速。自10月14日开始,至11月8日,桂良与英、美签订了《通商善后章程:海关税则》,11月24日,桂良又与法方签订《通商善后章程:海关税则》。这三项条约明确规定了值百抽五的税率(这可能是当时世界上最低的关税);并规定只需付的子口税,外国货物即可转运内地而不抽税(中国货物却要受厘金之累);鸦片每百斤纳税银30两,即可合法进口(条约中写作障人眼目的“洋药”)。桂良等人一切按照对方的开价,没有半点斤斤计较,此种谈判又焉能不顺利。但是咸丰帝要求挽回的四项权益,却使桂良费尽心机。他明知此乃虎口夺肉,可能性极小,但不得不勉力为之。
桂良出生于世家,宦历嘉、道、咸三朝,是恭亲王奕訢的岳父。他早已摸准咸丰帝的心思,认定公使驻京为首害,于是专在此项上下功夫,并不顾及其他三项。公使驻京虽是西方各国的惯例,但英国提出这一要求,却有鉴于徐广
本章尚未读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