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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一章严刑bi供,枉法徇私(3/3)

怎么可能杀掉一家老小十五,除非下毒暗算,不然绝无可能。

更何况是用柴刀杀死,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除非那十五个人不躲避也不喊叫,待在原地任由她砍杀,不然绝无可能。

李易眉锁,顿时明白魏宁所说何意。

再结合这位县尊能够破获多年来堆积的冤案,李易当下便明白。

这位县尊究竟是怎么破的案!

无非就是刑讯供,人认罪。

这是最快的方式。

“我也查来一些东西,这位县尊能够破获陈年冤案,还是全破获!”

关于这,李易不用想也知,其中必然有猫腻。

想要把破案率到百分之百,在这个时代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刑讯供,人认罪。”

李易沉声。

在这个世界,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只要抓到犯人,无论说什么先打一顿。

如果再有确切人证证,那么那个犯人认不认罪就不重要了。

先打一顿,打到认罪为止。

如果不小心打死了,那么就是畏罪自杀。

可大多数官员不会的如此过火,有许多案只要去查还是能够找到源,然后一一解决。

大乾律对于人命也很看重,县衙如果要杀人,那么需要通报府衙,得到府衙首肯才能理。

因此许多犯人才会等到秋后问斩。

从他们中问的案情会一一呈报到府衙,如果府衙发现问题便会打回重审,甚至是亲自派人前来调查。

如果调查发现是冤假错案,官员必然会被问责。

如果真有人押大狱后再畏罪自杀,要么人证证俱在能坐实罪名,要么便没法去查这个案

因此许多人命案县衙要么不查,如李易当初杀刘二的时候,本不会向上通报。

要查,就必须查个结果来。

因为照律法,每查一桩命案要案。

县令便算一分政绩,对日后升迁有很大帮助。

若是不查,不往上报,那么便不算政绩,也不会算失职。

因为很多案即使发生在城内,也本查不来。

大多数县的县令接到报案之后,都是一门心思先去查。

能查来,有人证证,上报到府衙,就算一分政绩,那最好不过。

查不来也就算了,因为很多案就是无案。

朝廷也不会行要求去查,因为那样必然造成冤假错案蔚然成风。

当然如果是一名县令,一年到一件案都没查来。

朝廷在年末给他的考评中,必然是一个丁下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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