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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3/3)

纳尼,这么年轻的老板?这是台小灯和郝晴方当时共同的想法。

互相打过招呼后,余樽向她们介绍了工作岗位:“其实大致的人都已经招的差不多了,现在还剩两个服务生,你们俩愿意来吗。”

这个老板说话的时候倒是很客气,不像他的表情那么冷淡。不过服务生的话,郝晴方还是不太兴趣。要是在一般的饭店服务员倒是没什么,在酒吧服务生总觉不安全。

大概台小灯也不太能接受这个工作,不过她的脑比郝晴方灵活很多,问:“余老板,服务生就算了,不过你们这儿缺不缺个驻唱歌手?”

“驻唱歌手?”余樽上下打量了一下台小灯,“这个我还没有凑齐。”

两手一拍,台小灯说:“如果你同意的话,试营业的时候能不能让我试试,我觉得我勉主唱。”

台小灯唱歌确实很好,属于麦霸那个级别的,没想到现在还真派上了用场。只是这么一来,相当于只有郝晴方一个人没通过面试了。

见到余樽答应了台小灯的提议,陆趋对他说:“阿樽,其实晴方会打架鼓,回你再找两个会弹吉他的,直接组个乐队得了。”

“也行,反正是试营业”余樽说,“你们后天跟陆趋一起过来,试营业期间,他是暂时的领班,你们两个有什么事直接找他。”说完他好像有事的样,拿起衣服就去了。

这件事就这么轻松的定了下来,没有现网上关于面试吐槽的内容,郝晴方在心里叹有关系真好啊。

至于郝晴方是怎么说服爸妈放她去打工的,这就简单了,只需要说一句“和陆趋在一块”就能顺利解决。

打工的第一天如期而至,一天晚上郝晴方就地下室里找被肢解的架鼓,从里面翻了鼓槌。等她灰土脸地从地下室回到家里时,方于七问:“你还会打架鼓?”

“你怎么知?”

指了指她手中的鼓槌,方于七理所当然地说:“很明显。”

“好吧。”

069

因为酒吧的营业峰期是晚上,郝晴方过了六之后才从家里来。好在那个酒吧离家里不是很远,可以走着去,要不然光是打车的费用,就要超过她挣的工资了。

走在路上,郝晴方郁闷的开:“为什么你又会现。”说完扭看着边同行的人。

正在玩贪吃蛇的方于七收起手机,说:“你误会了,我只是跟你顺路。”

“好吧。”

拐了两个弯之后,郝晴方第二次问:“为什么你还在。”

“很明显,我还是跟你顺路。”

“好吧。”

一直到了酒吧门,郝晴方第三次问:“你还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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