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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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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吗?”那个声音带着独有的娇媚。

“有点浓,不过很配你。”

“这头发呢?”

丁启瑄发现她新烫了头发,风情而成熟的波浪,“很好。”

“就是很好吗?没有其它的夸奖?”

他用指头拨弄着那蓬松的头发,“你低头看看,是不是还有其它的夸奖。”

黎兰瞥了一眼,杵上了他脑门,“死相。”

翻滚中黎兰的卷发象一团烟雾,遮着她扭曲的五官,有些缭乱。丁启瑄的汗水滴到她身上,象砸在玻璃上的雨水,蜿蜒着淌出一道道水痕。

天色渐暗,外面的车灯路灯晃进屋内,有着影影绰绰的杂乱,就像床上的狼籍一片。身下的真丝寝具被浸湿后,腻得贴在一起让人更觉湿滑。应该换一套棉质的,他想着。不过,黎兰喜欢繁琐而奢华的东西,就像这房间的摆设,不大的套间内,摆放了几款欧式的家具,显得空间陡然狭小起来。算了,他决定什么都不说,还是去洗个澡吧。

正欲起身,对方拦腰拽住,“他今天出差。”

他拍拍那只手,“知道了。”走进浴室,那股疲乏又涌了上来,他看看镜子里那个年轻的面庞,想从上面找出答案,无论气色还是肌肤,都是无可挑剔的健康,那疲乏从何而来呢。他把自己浸在浴缸里,期望用温热的水带走那份莫名的东西。

没错,丁启瑄就是时下人们口中的小三。略有不同的是,他这小三是从正室贬下来的。

黎兰是他的大学同学亦是彼此的初恋,两个人从最初的一瞥就互有好感,中间的过程快得可以忽略不记,没到大二就开始校外租房过起了小夫妻的日子。只是在大学毕业时,对方比他更早清醒了过来。黎兰说,青春太可贵了,短短几年就消失殆尽,耗不起时间等着丁启瑄来给她拼出一片天了,不如趁着年轻还有资本,换出一片天来。

没有怒吼没有指责什么都没有,他悄声退出了对方的视线。既然自己给不了,干嘛还拦着人家奔向幸福的脚步呢。黎兰结婚时,正好是他们毕业一年的日子,同学们的联系还紧密,半数多的人去参加了婚礼。丁启瑄没去,不是他难过或者难堪,而是没兴趣,对方风流倜傥抑或中年秃头都跟他没关系了。结婚请柬上那个名字对他而言,是前尘过往了。

然而就在他打算重新开始的时候,黎兰找了回来,看着她低头哭泣的样子,丁启瑄心软了。这个女孩从颤颤巍巍跟自己拉手开始,从分着吃一个煎饼开始,四年的时光就牢牢的绑在一起。没要过昂贵的生日礼物也没提过任何过份的要求,就是跟着他坐公交车,吃食堂,两个人最大的奢侈不过是他拿到奖学金时去麦当劳不管不顾的点上一堆汉堡薯条。大三那年,因为措施失误黎兰中标了,她硬是自己躲在出租屋里,一周的时间吃了五斤红糖五斤鸡蛋。反过来还安慰他,说这是最滋补的法子,多少老母鸡都比不上,可那过后,足有一年的时间不碰鸡蛋。对她,丁启瑄心里是有愧疚的,今天这个局面,是他默许的。

黎兰端着两杯红酒走了进来,微闭着双眼的丁启瑄有着让人沉迷的英气,从那个青葱少年走到今天,十年的时光把他雕琢的愈发沉稳。不得不承认时光对男人,似是剪刀,去除多余的枝杈让这棵树变得丰盈饱满;对女人,则是刻刀,留下纵贯前后的蛛丝马迹。如果时光倒流,能再有一次选择的机会,那一定是眼前这个人了,可现在他们的关系只能停在这,多一步都走不下去了。

黎兰不喜欢后悔,只是偶有难过。苦苦追求的财富得到后,背后的空虚和孤寂象刻骨的毒瘾,夜不成寐。坐在那个欧式风格的大客厅里,她想念出租屋里的每一件物品。从小到大,黎兰就看着父母为了钱吵来吵去,甚至大打出手。她不明白,钱有那么重要吗,重要到两个人恶语相加,仅仅因为多给爷爷寄了五十块钱,她妈妈就让全家吃了一个月的清水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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