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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3/3)



吓得从沙发底一溜烟钻了来,它有个坏病,一张就容易随地大小便,于是,赵夫人脚上那双刚从国外买回来的manolohnik箭跟鞋被不幸的凑巧的淋了,哒哒的黄从金鞋面上蜿蜒而下,蔓延到雪白的地毯上。用无比可怜的神瞅了赵母一,余秀惠用前所未有的肺活量咆哮:“吴婶,快把这条狗给我丢去!!!”

莫长华有些抓狂。

大哥和嫂已经有整整一天不说话了,甚至都不互相看一下。嫂睡在卧室,哥就在书房,哥门上班,嫂也不跟去了,要么木木的坐在客厅里,要么在园的凉亭里发呆,到了晚餐时间,两米长的餐桌上永远只有丰盛的菜和独自用餐的自己。

莫长华捺了许久,终于有一天,趁着大哥上班的时候,找到了独自在书房里看书的沈雅兰。

“嫂,你怎么突然对企业兴趣了?”在莫长华的印象里,沈雅兰从来只对料理啊保养啊方面的书兴趣,虽然长相一般,却气质沉静,温婉得,既得厨房又得厅堂,是贤妻的典范。明知哥心中有别人,不哭不闹,不争不抢,只是把自己放低到尘埃里,卑微的乞求他哥偶尔的顾惜。沈雅兰和莫长华相亲过的豪门千金都不一样,在情面前单纯如白

“总要看的。”沈雅兰将书轻轻放下,微微抬起,用极淡的目光看向莫长华,“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不是吗?”

莫长华轻噎了一下:“我哥,是不会离开你的。”

沈雅兰笑了,淡粉角微微勾起:“长华,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你哥,他刚刚从新加坡回来,在我爸朋友的公司门经理。那时候的我刚刚大学毕业,对家族事业毫无兴趣,同时也想摆脱富二代的份,成为‘创二代’……”

“是吗?”莫长华到有些意外,没想到整日在家里养草、亲手羹汤的沈雅兰曾有如此的雄心壮志。

“因此我执意要隐瞒自己的份,到别的公司就职。我爸拗不过我,又觉得不放心,只好答应让我在他老朋友公司里实习,而我的上司恰好就是你哥。他和我爸给我那个圈里的男人都不一样,认真、严肃、寡言寡语,关键时候却是最值得信赖和依靠的男人。你哥并不知我的真实份,却默默在工作方面帮了我这个新人很多,有时候甚至陪我一起加班……”

说到这,沈雅兰笑了:“瞧,这些情节多么像烂熟的言情小说啊,女主表面上是职场菜鸟,其实是集团千金,如同命运中邂逅了英俊善良老实的男主。只可惜我猜中了开,却没有料想到结尾。我们相识的日里,他从来都没有都过我,而我的每一天都在乞求他不要离开!”

“嫂……”莫长华都快说不话来,他面的每神经都仿佛浸了沈雅兰的悲恸。

“再告诉你一件事吧。”或许是压抑了太久,沈雅兰似乎还觉得这些伤心的话不够,又丢了最后一枚重磅炸弹,“我去过医院,医生说我无法怀,不可能和你哥有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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