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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3/3)

安若素的诡计得逞了,李和谢静分别心怀内疚,李内疚的原因自不必说,谢静则是因为表陪她不远千里来到重庆,她却在表冒需要人照顾的时候和男朋友约会逛街,她觉太对不起表了。

床上,安若素全的裹在被里,只一张因为发烧而变得红扑扑的俏丽脸儿。

和谢静两人站在床边,心情如一辙,即内疚,又心疼。

这让安若素觉这场冒来的很值,非常值!

“我来照顾她吧,正好你也要为晚上的演准备了。”谢静向李

:“好吧,你一定要时让她吃药,要是烧的太厉害,就送他去医院打退烧针。”

两人谁也没有想到,安若素的病情有一多半是她自己制造来的,她的一倾向这还是第一次表现来,连她自己都不知

……

一条爆炸的新闻席卷媒

在刚刚结束的审上,无名术团一方代表严正指,原告魅影传媒一方的合同是单方向伪造的!

同时,他们还拿了相应的证据,一份印有李手印,并且经过公安机关鉴定盖章的证明文书,而上面的手印和魅影传媒一方提供的合同上的手印完全不同,仅凭就能鉴别来!

之上,这个重磅消息顿时掀起轩然大波,因为魅影传媒起诉之时,法院就需要先鉴定合同的一般真实,然后再决定是否受理,既然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那么就说明魅影提供的合同是有效合同,而现在被告一方却拿证据,反证那份合同是无效的,那么到底是哪个环节现了问题呢?

审陷了僵持,偏偏李今年刚满十八岁,指纹档案还没有录全国公民指纹库,他曾经受过拘留的历史也因为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条例而早就被封存了,后来更是被修良耀安排人手平反,删档销毁了,所以现在,重庆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明文书才是最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

审暂停了四十分钟后重新开始,吴法官当驳回了被告方代理人张新光提供的证明文书,理由是合同中明确注明,如发生诉讼纠纷,必须在指定的地方法院行,也就是他这里!

……

第一八七章黑衣客

这么一来,这起案顿时陷了一个类似祖母悖论的怪圈。

一方提供的证据,直指本案的立案本,认为这本不应该成为一起案件,因为最关键的立案证据就不成立。

而原告魅影传媒一方和法则认为,据魅影与李签署的合同,当双方在合作期间内如果发生了纠纷,只能在这家江湘区法院行维权起诉,而被告李一方提供的证据只有重庆警方的公证,违背了合同条款,应该视为无效证据!

如果一个人真的返回过去,并且在他母亲生之前杀死了他的外祖母,那么他本人还会不会存在呢?这就是著名的祖母悖论。而现在魅影诉李案就了这样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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