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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3/6)

责。

被害人多次到车站索赔,但车站均以协议上约定汽车的行车安全由原车主负全责为由,拒绝赔偿。而公安门和检察门都认同了车站的说法,协议上确实白纸黑字地这么说的。

1997年,江宁市刚刚重视通肇事犯罪的惩,经验不足,以致很多案源失。

时,雷鸣提意见:一、应该追加汽车总站以及总站相关安全监督责任人员的刑事和经济责任。因为所的记录,汽车是总站的,洗车经营也是总站的,汽车总站以及总站相关安全监督责任人员应该对汽车及汽车的运行安全负责。符合《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已经构成通肇事罪,应该追诉。协议规避了法律规定,应该无效。

二、应该追加车主即行车司机的刑事和经济责任。车主与汽车总站签订了协议,对车辆及行车安全负有责任,但没有守岗位,导致车祸发生,也符合《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已经构成通肇事罪,应该追诉。

三、对于民事赔偿分,雷鸣则要求依法理,列了很的索赔依据,总额近300多万元。

雷鸣的观一抛审大厅内两百多人都震撼了,被害人和家属则激动不已,为了医治和理后事,大家已经没有能力支付代理费,而雷鸣免除代理费为他们代理,并且自费行调查,让大家很激。让大家更激动的是,雷鸣提的观让他们很兴奋,他们又看到了希望。

案件的结果让雷鸣很欣,法院退回补充调查,后来依法追诉了三个人的刑事责任,汽车总站被判决补偿两百多万元,被害人则给事务所送来了锦旗,还上了代理费两万多元。

雷鸣得罪了一大批人,但他不那么多,这一行的,不可能人人好。

接下来的一起案件,也让雷鸣名。

多个实初中女生在校期间被学校老师诱,有4个年龄不到14岁,雷鸣受其中一个受害人家长委托代理了附带民事诉讼,他在法*提了一个“女损害费”让检察官和法官们雷了一把,但却让法律界思考。

照我国法律规定,在案中,如果对女方造成了损害的话,应当赔偿,和通事故赔偿是一样的,我国没有神方面的赔偿神规定,至少当时没有这样的规定。

雷鸣在*说:“行为把被害人从女变成成非女,这就是伤害,就应该赔偿!”

被告辩护律师称法律没规定,就不是伤害,雷鸣反问:“你确定把女变成非女不是伤害吗?”

公诉人也是女人,她非常赞同雷鸣的观:“对,就应该对这行为行经济赔偿!”

全国没有先例,法官则不认同雷鸣的说法。

雷鸣也知这条路难以走通,他转而起诉学校,因为案件在学校发生,要求学校要负责任。

最后,在市中院和市教育局预下,学校从预算外收中拿款项补偿被害学生,人均得款近三万元。

而雷鸣“女补偿费”的说法则成了圈内的讨论门话题,甚至电视台也想找雷鸣专题采访,不过被市政法委阻止了,毕竟这个话题太了,法律没有规定,但不补偿也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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