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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3(2/2)

朕还记得自己以前最穿白衣,虽然现在也是。只是少了他站在朕边,穿着一黑陪衬罢了。

玩傻乐——喝茶、听戏、听曲、看杂耍、吃小吃、买东西、逗邻居家的小孩......一切对朕而言都是新鲜的,京城与皇虽然只有一墙之隔,但这里的一切却远比金碧辉煌有引力。

——其实并没有那么难,牵着手走在熙熙攘攘的民间大街上,看遍闹的景象;或是在日秋日游,二人骑在野地里穿梭,在丛和落叶中闹腾;夏天的不行,上山避暑,在石阶铺就的山路上蹦蹦,迎面赶上挑的和尚;即便是寒冷的冬日,只要是上一个炉和他一起钻在被窝里,一天到晚昏昏沉沉的打盹,也是值得回忆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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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那副表情,真想再见一见呀......

白衣少年就回答:“你穿着一黑,跟死了老娘似得!”不过白衣少年的娘确实死了,他从小被父亲的大娘散养着带大,他常常庆幸自己是个omega,若是个alpha,恐怕早就被大娘死了,跟他的娘一起。

大概是我们俩比较懒的缘故,现在回忆起来,大分的时间好像都是在卧室里,窝在床上耗过去的。当初我们还是年幼的alpha和omega,面对面地躺在床上,叠着、胳膊叠着腰,发丝散开,都缠绕在了一起,半生不熟的信息素在床帐内弥漫,却还只把对方当成和自己抢被的敌人,每天早上看着自己又只占了被的一角,还给挤到了床的边缘,我们就仇人相见分外红,非要龇牙咧嘴拽被,在床上折腾到日上三竿才起床。

——有时候闲的没事了,我们两个就对着铜镜比比谁的睛大、谁的肤白、谁的牙齿齐,我还记得他自己每次都故意瞪大睛,说朕是门,狂妄到应该被满门抄斩的地步,但朕只不过撒般地在他背上锤了几下,见不到一帝王的尊严。

朕和夫君虽然是稍微有就成婚了,但当时毕竟年纪还小,父皇没鬼畜到我们圆房的程度。虽然当年朕盖着盖坐在轿上时,因为觉得新鲜而兴奋雀跃的难以言喻,但到真正夫妻的那一日之前,我们还有很长一段日久生情的路要走。

朕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这比青梅竹或是先婚后更不可靠,果然日久生情才是正——

——黑衣少年总牵着白衣少年的手,任他踩上扶手,二人慢慢地走过家门那座小石桥,他总边的少年说:“你穿着一白,跟死了老娘似得!”

我们住着个木质的小楼,一楼是客厅、饭厅、书房,和一个摆满了书画的小隔间,虽然我们两个都对书画没兴趣,但为了撑场面,它们还是留在那里,几年都不带挪地方。二楼就是卧室,和一大片闲置的地方,当初用来堆杂,可现在想来,应该是留给我们堆孩的——虽然他不过留给了我一个女儿,用不着这么大片。

推开红木的大门——它并不宽敞,憋屈地挤在两堵墙的夹中——一开门,看见的就是小小的院,院中间有半个小池塘,池塘旁边挨着半个小坛——不知是不是因为第一次见到他时,朕只有13岁,小池塘里恰好养了13条鱼,只是它们在一次下暴雨时统统逃了一旁的小河,此后就只剩半池草了。一旁的坛——不知是不是因为夫君有什么诡异的癖好,坛里了两三排菜,夏天时,每天都能摘一小把豆角,朕每年夏天都吃的想吐。

朕至今都念着那段日,也念着天天陪朕玩耍的夫君。

不过朕当时也不是帝王。

想念茶碗磕豁了个小角的茶馆,想念竹椅泛黄的戏楼,想念路边的廉价小心、廉价小摆设。偶尔想起家门那座小桥,无论去那里一定会经过它,朕闲的没事就非要从扶手上走,日日如此,于是夫君就日日站在一边扶着朕,那时最喜佯装差河中,最喜看他惊恐担忧的表情,而且无论多少次都会上当,有意思的很......

阅读give in 之古风篇

有了这半个池塘和半个菜园,小院里除了一把扫把,就再也什么都容纳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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