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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3/3)

是死要面活受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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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节早,寒假自然而然的提早了些。期末的考试固然很忙,琣琣还是照约定,跑来和我一起去市中有名的几家律师所咨询。她说毕竟这次了人命,不是小事,律师费贵一也是划算的。而对隐瞒此次意外的要求,她最后同意了,不会随便告诉别人,特别是叶源光。

大大小小的律师所,门面皆是整齐光洁,招待小笑容可掬,待人和气。但新年将近,先后光顾的两家律师事务所还没问清案件原委,已然表态,近期大分的律师都不会有什么心思上法打官司,哪怕是法官,过年也要休息啊,这事肯定要推到年后了。

琣琣气急,耐着说:“怎么样也得先听听案件吧!”

招待的主事,似乎不怎么看好我们俩个小女生,敷衍的,走到柜台,问我们要见哪位律师,还是由他来安排。

结果,琣琣气的拉上我,别过去,跑小律师所。

不想,小律师所的律师反倒客气情,请我们去喝茶坐下,细细谈论案件前后。

我仔仔细细的把知的事情经过,一字不落告知了名片上姓李的李律师。

一番听下来,李律师微皱着眉,十指相扣很是为难的告诉我。“老实说,项小这个案很难办,不能仅凭片面之词妄下定论,而且,你母亲本来的职责就是照顾好主顾,即使是不在场的情况下,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然,如果你母亲签署于哪家月嫂会所或者的公司,公司一方可以分担经济赔偿。”

我并不清楚,妈妈是否签署过什么工作合同,但……“我知,我妈妈有一定的责任,可对方将所有的过错全指向了我们,本不讲半理,篡改真相,颠倒是非黑白……我也没想把这件事情撇的一二净,只想……尽量……尽量……赔偿的少一些。”我有些哭无泪,这么听下来,就好像全是妈妈的错。

我害怕,害怕,真的害怕了。

人们常说能用钱解决的事都不是什么大事,还从哪里听说:这世上,除了生死,皆是闲事。我知法律法规不可与世俗言语相提并论,但我一次又一次,一家又一家的去咨询这件‘意外’,得到的答案全都是母亲的责任至少占事件的百分之六十。

甚至还有律师建议:打官司,败诉的人可能要支付对方一定的律师费,诉讼费,及一些相关的费用。不如私下调解,他可以帮我们‘讨价还价’。

迷茫的穿梭在各大律师所之间,我一遍一遍讲述这家境的困难,意外的发生。最后脚步停滞,疲倦的停立在附近小广场的坛边,旁坐着走不动的琣琣。

张嘴气,我极力克制着自己低气压的情绪问琣琣,是不是她爸爸也这么说,所以她才没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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