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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3/3)

上声音柔和纯正,简直可以当成下酒菜了。我就一边喝酒,一边听她说话。

这样也好的,因为我心里其实有

不过杨晓很快就察觉到我的沉默了,就在我抓起瓶又要往杯里倒酒的当儿,她伸手拦住了,有地说:怎么只有我一个人说个不停,你不要光顾着喝酒呀。

我只好放下酒瓶,正要琢磨着如何陪她聊天,手机却响了起来。一看来电显示,知是桃的,就起走开几步,这才下接听键。

我刚“喂”了一声,那端就传来桃带着哭腔的声音:喂,老灭,快回来啊,我切菜切到手指了,血哗哗个不停,呜呜,你帮你买瓶云南白药回来,还有创可贴,呜呜……

我慌忙安她:你找个布条把伤,先把血止住了,我……上回来!

(第一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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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情如狼似虎(54)

当我苦着脸跟杨晓说有急事得赶回去时,杨晓脸上的失望一闪而过,很快就善解人意的,还叫我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尽言传一声。

说实话,杨晓越这样我心里越过意不去,她如果拉下脸来,或者发牢抱怨,我反而会觉得轻松,因为我们认识时间毕竟还不长,彼此——至少对我来说,还仅仅停留在好的层面上。

走在路上,我脑里还盘旋着杨晓那短暂的失望之,心里似乎有沉甸甸。

杨晓是个好孩,从她那天在公车上为我买票的那瞬间起,我就这么认为。虽说后来在考场上她伙同我作弊,但在替我买票的时候,她仅仅知我是同样前去初试的考生,不可能预料到在考场上我会坐在她的后面,因此,她帮我买票并非是预谋式的趁火打劫,而纯粹是一雪中送炭的人主义神。

此外,我一直认为在饭桌上中途离去是件不礼貌的行为。有一类孙,总喜把自己打扮得日理万机的样,在饭局上姗姗来迟,象征地挟几菜,抿两酒,然后推说自己有事得先走了。我把这行为定义为装,并恶痛绝,我认为无论什么事情都要守岗位。像我,如果有饭局,我总是迈着快的步伐第一个到场,拖着臃的步伐最后一个离去——没办法,小时候家里穷,老爸老妈天天教育我要惜粮

那天我把杨晓撂在饭桌上,确实有些一反常态,但是没办法,桃受伤了,后果很严重,我必须得赶回去。

我到药店买了云南白药和创可贴,怀着激动的心情打车往家赶。在朗朗乾坤的太平盛世里,英雄救的概率毕竟太低了,今天好不容易逮着一个,说实在的,那激动汩汩的往外冒,摁都摁不住。

我在车上不停地闭着睛幻想:桃血的手指蹲在地上一脸彷徨,神凄伤无助,看到我回来就一个鱼跃扎我怀里,哇哇大哭,就像以前的老百姓看到亲人解放军一样……

下了车,我健步如飞的往小区里跑。真是好事多磨,我租的那个单元有人在搬家,货梯客梯都被占用了,老半天下不来。王八啊,我骂了一句,撒就往楼上跑。

我住的是19楼,当很久没有锻炼的我跑到楼上时,已经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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