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47章(6/6)

一罪’,分为一行为和数行为两,其中数行为者有‘收集犯’、‘贩卖犯’、‘散布犯’等等,一行为者则有?”

老师把回答权给全班。

“接续犯、继续犯、加重结果犯。”

几乎连法制组全班也异同声回答正确答案,证明老师的上课方式有其魅力及效果。

“很好,今天我们继续来讨论属于数行为的评价上一罪─‘结合犯’。



在老师讲述的过程中,何心瑜的男朋友还是多多少少想讨好何心瑜,从他陪她来旁听刑法课的这个动作更可以看得他想要示好的意图,但是何心瑜完全不理他,有时甩开他的动作还颇大。

唉,这就是何心瑜不对了,老公都已经那么退让了,还不赶把握机会修补关系。

老师也发现何心瑜的异状,问:“何心瑜,嘛带个墨镜?”

咦?坐在她们后方遥远,我可没发现她这么包,竟然带个件啊。

何心瑜答:“长针。”

呵呵,我们平常看,尤其是何心瑜的都被我们贼地看过了,没想到我们还没遭到报应,苦主倒是自己先长啦?不过说实在的,长针抵抗力差,跟什么看一关系都没有。

老师把睛凑到何心瑜面前仔细一瞧,本来还带着微笑的脸庞瞬间僵,敛起笑容瞪了坐她隔的男朋友一,何心瑜男朋友也刚好在此刻低下了,不敢面对老师的神,气氛诡谲到不行。

“刑法在理数行为的评价上一罪的份,立法者创设一些罪责更严重的态样,例如说,而故意杀害被害人,这包和杀人两个行为─是7年以上的刑责,杀人则是10年以上的刑责,合并后的故意杀被害人罪则变成死刑或无期徒刑的超级重罪,这就是加重的态样。”

“要注意的是,和杀人本来就是刑法禁止的,分别评价即已成罪,创设而故意杀被害人,即刑法226之1条:‘犯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二条、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或第二百二十五条之罪,而故意杀害被害人者,死刑或无期徒刑;使被害人受重伤者,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是在刑事政策上的吓阻。



“不过也有人吓不怕就是了,请google温焜龙,可以发现他是如何连续而故意杀被害人,甚至到一半被警察逮捕,以及法官张珈祯怎么引用圣经帮他辩解减刑的匪夷所思新闻。”

老师发无可奈何的苦笑。

“当然今天不会有同学被然后故意杀害,我们先请小平到前面来。”

靠,不是要征求志愿者吗?我看很多同学手都举一半了,怎么变成直接指定,老师您这样不行,有围标绑标之嫌。

“何心瑜你也过来。”

咦?人家长针还要上台示范,老师您让她多休息啦。

我往老师丢了一个狐疑的神,她却上用一个“你不懂啦,听我安排”

脸回应我。

“假设小平现在要何心瑜。”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