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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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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行,你就滚,别让我们两个见到你这个恶心的伪君子。”刘星也恶狠狠地说。

看着他们,看着众人,前世的花园还有今世的孔明灯,我的心里忽然特别难过,操,我算干嘛的?我真是唯唯诺诺的伪君子吗?他们选择了我们所不齿的东西,但他们却倍感幸福。而我选择过什么?我只是别人的意志下苟延残喘地过了半辈子,还乐此不疲。想到这儿,我终于做出了这辈子的第一次自我选择,我毅然决然地转过身,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我拎着那把没有子弹的手枪,向着远方的蒿草狼狈走去,众人的狂笑随即想起,而更多的金黄的孔明灯从我的背后飞过来,飘向天空,飘向即将退去的血红的夕阳。

当情人已成往事(24)

召唤,这是我一辈子没有见到过的超越世俗的召唤,我一定记住。

后来的发现确实印证了刘星所说的一切,一个青春早逝的公主由于战乱被匆匆埋在了她自己的花园里。我在电视中看到了刘星摹画的公主图像,就好像看见龙丽坐在我面前一样,我为自己的龌龊感到悲哀,但在悲哀中又渐渐麻木,最后回到原态。刘星在我世俗的怀疑中完成了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所有的人似乎就是为了那一个手机,他们拿到手机之后撒腿就跑,而刘星确实给了我们一个城市——不是新的,但却完全值得怀念。

不知为什么,在那次决斗之后,刘星和龙丽就彻底消失了,也许是他们可以击败我,却无法击败现实。龙丽特别狠,她把点点暂时留给了于童,并且通知了丁力,让他把女儿带去多伦多。很久以后,龙丽曾经来过一个电话,在电话里她的声音异常嘶哑,她说,她现在很好。因为酒仙的称号,她火了,发了,她现在已经挣到很多的钱,她会还我钱的。她还特别强调她每天都能喝到最喜欢的明风酒,这让她十分幸福。

几年之后,龙丽死于肝癌,而刘星也不知所终,这个最后的接力者悄无声息地绝尘而去。世事如烟,他们就这样消失在普通的人群当中。很可笑的是,当年龙丽创立的那个乐队竟然还在,我由于无所事事也加入其中。为了使乐队更正规化,我们还找了一个小女孩做主音歌手,在讨论主音歌手的艺名时,我庄重地建议应该叫小凤。这个艺名很快就受到了广泛的赞同,每天晚上当我们去酒吧演出的时候,观众一听到小凤的名字马上掌声四起,看到这一情景,我真是百感交集。实际上,这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名字,甚至有点庸俗,但我的内心却深深知道它的含义:它是为了纪念我那位曾经的水性杨花的情人,她在我们世俗所蔑视的堕落中得到了自由与爱情,并且成为凤凰,飞向远方……

我们的汤匙(1)

晓航

缆车静悄悄的向上升起。

周围层峦叠嶂,无尽的青翠一览无余。这条空中索道很长,缆车要在它上面走几十分钟。半个小时前,一个旅游团刚刚兴高采烈的到达,一大群老老少少、男男女女在一个举着小旗的导游的指引下蜂拥的挤入缆车。

那个导游是个皮肤黝黑的姑娘,她长着一双大大的眼睛,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在进入缆车前,我还向她不自主的笑笑,她恐怕一时以为我是她的团员,因此就还给我一个灿烂的微笑。

但是,我是一个人来的,我也不知为什么会从遥远的北方来到这雾起云动、清水涟涟的南方。我被众人挤到缆车的边缘,由于人多,我像一张招贴画一样贴在缆车巨大的玻璃窗上。

缆车静悄悄的向上爬升。

我看见云了,它们穿过我的头顶然后穿过我的脚下。群山一片又一片展现在我的面前,它们所表达出的无限的青翠,让我想起了碗,那是一只大大的薄边青瓷花碗,里面还放着一只美丽的汤匙。

这种奇怪的感觉真是不可思议,在我这次毫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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