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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英豪公司成立后,为了使公司的生意好
,我和汤松新他们商量,打算建立保税仓。保税仓的手续在北京办,通过海关总署办的保税仓经营范围宽些。办保税仓的资金由我
。当时我们商量后,决定由汤松新、李莎娜、陈彪、
缨他们到北京找李纪周帮忙办手续。大概在1995年初,汤松新、李莎娜他们到京去找了李纪周。通过李纪周找了海关总署的王乐毅副关长,还请了王乐毅吃了饭,王乐毅告诉李纪周、汤松新、李莎娜他们该怎样办理相关的手续。在给王乐毅说好后,新英豪公司就给公安
打了份关于建立保税仓的报告。没有李纪周不可能找到王乐毅,也不可能通过海关总署批准建立保税仓。新英豪公司的成立说白了开始是李纪周利用我们,成立后是我们利用他,因为李纪周有特权。大家相互利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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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英豪公司是在1995年初正式成立的,成立后主要是
汽车生意,还有建保税仓、搞运输业务。新英豪公司所
的汽车生意摆在法律上严格地讲都是不合法,主要是偷逃关税。采取以多报少,就是把拆
“1994年11月,去北京的前一两天,汤松新来找到我,叫我去北京找李纪周谈新英豪公司的事。因为当时汤松新对我说到北京能参观中南海,所以我就答应去了。我不知
李纪周会向我要钱,如果我知
的话,我肯定不会来北京,我是生意人,我要算账的。李纪周提
要的是300万港币,不是一个小数。新英豪公司成立后,还没有产生很明显的利
,一下
要给他这么大的一笔钱,我肯定不会给的。来北京之前,汤松新绝对没有给我说要给李纪周钱的事,更没有提过什么300万港币的事。李莎娜更没有提过。李莎娜没有资格跟我谈要钱的事。我跟她不熟,也没有关系,认识时间不长……汤松新在王府饭店告诉我李纪周要向我要300万港币,我考虑到我是生意人,也要面
,李纪周又是那么大的官,
边防、
通等六七项工作,我以后
生意还要找李纪周帮忙,而且已经说到这一步了,我也回避不了,只有答应给……汤松新告诉我后,我就去了李莎娜住的房间,
了李莎娜房间,只有李纪周和李莎娜在。
去后,李纪周就跟我说:‘梁耀华你先拿300万港币给我,以后公司赚到钱再还给你’。我说没有必要了,就是不用还了。李纪周叫我把钱
给李莎娜,我说好。我当时对李纪周说没有必要还了,意思就是给李纪周了,我以后的生意发展还要靠他。说实话他也还不起,我也不敢叫他还。
对于这300万港币的效用,从梁耀华
待中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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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既然答应了,李纪周又叫我把这笔钱给李莎娜,他们什么时候要,我什么时候给,所以在1995年8月份,李莎娜在办好去香港的单程证后,她向我要这300万港币,我就从我的基杰公司划了300万港币给李莎娜,后来我听李莎娜讲在香港买了房
……我在1996年底或1997年初,我向李莎娜借过300万港币,当时基杰公司没钱了,要还贷款,所以找李莎娜借了300万港币,借期是3个月,到期后我连本带息还给了李莎娜……这两笔300万是两码事。借李莎娜的300万港币我已经还她了。我给李纪周的300万港币,虽然是
给李莎娜的,但我是给李纪周的,至今也没有退给我,他也不可能退给我。当时就明确了是给李纪周的,是李纪周向我要的。”
关于李莎娜和李纪周索要的300万港币的来龙去脉,梁耀华
待:
娜找李纪周,可以利用李纪周的关系为他
生意。对我来说,李莎娜什么特长也没有,希望李莎娜
公司来,说白了也是看在李莎娜与李纪周的关系上。李纪周与李莎娜就像夫妻关系一样,李莎娜说过李纪周退休后要到广州住,她还要为李纪周生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