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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书
狱后,自忖必死,四十多天不开一句金
,专案组对他采取了
李玉书与郑
访虽然同系江意华领导的专案组挖
的
贪,但从老江对笔者的讲述我能够明显地
觉到:如果说江意华对郑
访多少还有几分惋惜的话,那么,对李玉书,他心中却只有痛恨和蔑视——因为,在他看来,
为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李玉书,利
熏心,天良丧尽,简直就是一个衣冠禽兽之徒!
二〇〇二年一月十五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
对原乐山市副市长李玉书受贿案作
一审判决:被告人李玉书犯受贿罪,判
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
,并
没收个人全
财产;犯
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
有期徒刑四年,并对其财产的差额
分予以收缴;数罪并罚,决定对被告人李玉书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
,并
没收个人全
财产。
老江谈到,他带着专案组
到乐山,将案情一一查实后,最后报请上级批准决定对其
行拘传。
法院经审理认为,一九九六年四月至二〇〇一年四月间,被告人李玉书
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其担任乐山市
通局局长、副市长期间,利用其先后兼任成(都)乐(山)
速公路建设指挥
副指挥长、成乐
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乐(山)峨(眉)
速公路建设指挥
指挥长、乐山大渡河大桥建设指挥
指挥长、乐山星源
通开发总公司董事长职务之便,接受杨树清、徐建洪、余大明、梁瀛、严正西、雷志彬等人的请托事项,为其谋取利益,并先后分别索要和收受贿赂现金人民币八百一十六万元、凌志is200型轿车(销赃后获款人民币五十七万元)和
自达929轿车(销赃后获款人民币十五万元)各一辆,劳力士手表(价值人民币五万四千六百元)一只,以上款
共计人民币八百九十三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
大。除劳力士手表一只,凌志is200型轿车和雷志彬所送五万元外,其余均系索要所得,
备法定的从重
罚情节。此外,被告人李玉书
为国家工作人员,其财产收
和支
明显超过合法收
,本案中有二百四十二万元人民币、九万一千元
金,李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构成
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据此,法院依法作
上述判决。
郑
访一审被判
死刑,但是,直至笔者在省检察院创作剧本期间,郑也迟迟未被推上刑场。
这起继四川省
通厅厅长刘中山、副厅长郑
访贪污受贿案之后的又一特大案件,再次轰动四川,也引起了全国人民的极大关注。
到两位老人的死,郑
访已是老泪纵横,无法自禁,痛不
生地斥责自己是对国家不忠,对母亲不孝……
得冷面如铁的老江,也鼻梁发酸,
睛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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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李玉书那天,是老江带着人去的,这位以
明
练,观念超前,办事果断著称的副市长正在市政府礼堂主持一个会议,一名办案人员将李玉书从主席台上叫到旁边的一间小会议室里,当江意华向他
示了拘传证后,李玉书
睛眨
了几下,居然显得十分镇定地说:“我知
你们来找我
啥
,不要着急,吃了饭再走,来者是客嘛,让我最后当一回主人,这
面
,你们还是要给的呀。”
这个中,自有重大缘故。据笔者从罗世军等检察官
中得知,郑
访因有重大立功表现,很可能会保住一条
命,不过,这得等待法律来作最后的决定。
寒门
公卿吗
就在自己的生命即将提前结束之际,郑
访供
了另一个涉嫌腐败的政府官员的名字——此人,便是不久后与郑
访、刘中山一样利用职权,暴敛国家
额财产而名震华夏的大贪官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