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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2/3)

提到喝酒,我不得不想起一个人——伟哥。他很能喝酒,没事的时候可以喝半箱,有事的时候可以喝将近一箱。记得中,三那时候,和伟哥在外面租房,伟哥经常一箱一箱地买酒的,买了搁宿舍的的床。他喜喝酒——他经常依着床拿着酒往嘴里猛,喜的程度可想而知。他会一边一边骂全世界的女人都是“冷淡”——伟哥是个豁达的人,但在每次失恋后喝酒的时候又变得狭隘起来,所以就现了“冷淡”这样一个新新词,他把这一切归罪于女生的冷血。知他为何喝酒了吧。是的,伟哥在“途”上跟我在学途上一样,是个倒霉。他曾跟我嘘说,自从来到人世二十年来,他已经恋了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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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了。这是在周围少数人烟的情况下,今天晚上,几乎所有的人都,我对自己有些反了,怎么我就这么笨,连烟都不会?这话也是小晴经常取笑我的,当然小晴并不是希望我也烟激将我的,她这个取笑是开玩笑的取笑,只是在我笑她笨的时候,她用来捍卫自己尊严的自卫武。小晴对烟的人也是很反的,所以经常嘱咐我不许烟,确切地说是命令,她是这么对我说的:你在学校可不许烟哦。虽然我知自己并不会,但我喜逗她,我问她,要是了怎么办?她说,去死。我问,是她去死,还是我去死?她说,我。我说,我不会去死的。她说,那我们就分手。我说,那我宁愿去死。跟她这么一调侃,我发现那命令直接升级成圣旨了。所以,晚上我有很多机会让自己不反自己的——何辉因为我给他夹菜之恩,时不时地要请我烟,在这么一个大氛围下,我有忍不住要,但想起小晴的那句犹如圣旨的嘱咐,我就推脱不

辉见状,把我给他夹的一块嘴里,边嚼边跟我讲了烟的重要及其必要,讲完他下结论说,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不会烟那是非常可笑的。他说完这句话,了个吞咽的动作——我这才知,他嚼那块像嚼香糖一样,这才咽下肚里,真佩服他还咽得下去。我看何辉吃完了,又夹了块给他吃,他嚼着问我自己有没有觉得自己很可笑。我茫然地摇摇——我只觉得他这个论很可笑。他说,完了完了,我不仅可笑还可悲。对于这些他认为是真理而我只觉得是谬论的东西,我只好一笑置之,因为反驳是毫无意义的——反驳他我倒不如多想想小晴那句圣旨来定自己不的决心。

我一直认为吃饭是很私人的事情,所以不大习惯一群人一起吃一桌菜,从小到大也很少去吃宴席。所以,晚上我也很少动自己的筷,只夹了一块,吃了两片菜,喝了三汤。我是个能吃的人,但这样的场合,我总是吃不了多少,这一很像女生,不同的是他们是给别人看的,而我是真的吃不下。晚上除了给何辉夹菜,我大多时候是在给同学们倒酒,因为酒我也不会喝。不要笑话我,我是那一碰酒,脸就红的人。可能是遗传的缘故吧,我爸爸也是这样的。

我发现何辉之所以有这般闲心说,主要是他吃的菜全由我包办了,他不用心思去夹菜,我要是没给他夹菜,他肯定得为吃菜的事发愁。所以,我有类似于“被人卖了还帮人家数钱”的觉。因此,后来我就不主动给他夹菜了,这样他不得不把对我讲大理的时间用来我夹菜给他吃。我经常佯装不知,他也不敢大声嚷,就拉起我的衣角指着xx偷偷对我说,我要吃xx。这个动作被旁的李盈盈看到,她突然笑了起来,我问她笑什么?她悄悄问我有没有觉得他(何辉)这样很像跟妈妈去吃宴席的孩?被李盈盈这么一提醒,此后,何辉再拉起我衣角的一瞬间,我真的觉我是他妈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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