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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3/3)

吃喝玩乐之外,他也自有过人之能。

阿丙倒是真名字,原姓司徒,全姓名为“司徒丙”。

这人有个特,就是喜打架。俗称这人为“五行欠打”,他就是喜打人──不打人,给人打也行。

他平素无事,就喜撩事生非,非得人动手跟他打架不为乐。如此一生打下来,足足三十五年,他以实战经验丰富而成为武林中一等好手,但也因此给人群起而攻之,逐走江湖,遁十八星山,躲“义薄云吞”,成了言尖手上一名小厮。

他来到这儿,依然死不改,挑衅挑战如故,除了“大胃”之外,这儿几乎每人都跟他过手,打过架。

“大胃”原姓王,原名大维,因为太贪吃,而一天至少十二三次,次次量惊人,故人皆称之为“大胃”。

他的确是“大胃”,他的胃也特别大。他的脾气好,不与人斗,但千万不要与他争、抢。他只好,若在上跟他过不去,他可是寸步不让。司徒丙就是天生不吃,人也骨瘦如柴,故尔跟王大维没有相争的理由;别的事,这王大胃都让着他,故尔打不成架。

有一次,他跟住避难的武林大豪“蝙蝠神君”华矛为了争一块小小的虾片,竟大动戈,这就见了他的实力,他连施“横行枪法”、“横尸法”、“拦腰杖法”、“波涌桨法”,把华矛华老太爷和他十七名助拳的手全都砸“十八星山”去。

虽然,为这件事,他给言尖夫妇狠狠的责罚了一顿,到现在膝盖还瘀了一块大青的,了一大片紫的,几乎也没给言氏夫妇赶“义薄云吞”去。

事实上,没把王大胃和司徒丙二人踢“义薄吞云”,或者索放到黑龙江、满都加尔去,言尖夫妇也颇“后悔”。

盖因“大胃”一个人吃足十二三人的量,有段时候,因山坍方,粮运输一时接不上,他才饿了两个时辰,便一吃掉了自己两只手指。

有天夜半,跟他同睡的“粉”忽然觉得床铺漉漉的,一摸,还以为是“大胃”撒,细看,几乎没给吓死:

原来一手都是血。

再看,陈粉可真个三魂吓去了七魄,以后都不敢再跟王大胃同床了:

原来他在吃

──一块鲜血淋漓的



他一面吃着,一面十分滋味的望着陈粉,哈哈的笑。

只觉骨悚然。

他手里还有一把刀。

尖刀。

他的右,鲜血直冒,汩汩着,他也不以为意:

里那块,就是这样给他割了下来,现场生吃。

──敢情他睡到夜半,饿了,看见自己,就割下来嚼了一块。

但粉可吓得绿耳屈鼻歪:万一他真的禁不住饿疯了,对自己上的也打起主意来,这还有命在?!

是以,“粉”对这号人“置”而远之,并见查叫天也有外号作“叫天王”,于是也戏称他为“大胃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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