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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3/3)

大多堆积在这个房间里,只有一张床可以容,但毓秀还是很满意,至少比那三个同命鸟幸运一些。再加上李二情,毓秀的生疏很快消除了,偶尔,她也到男知青那里搭个伙,更多时候,就跟二同桌吃饭。再加上被称作“狗”的女娃儿已是十三四岁的大姑娘了,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妮。这么大的女孩,正好跟自己是个伴儿。于是,在毓秀的一再要求下,妮便把铺盖卷也搬到小间。每到夜晚,煤油灯下,两个女孩就嘀咕到半夜。

其实,毓秀也只不过比妮大两三岁,但城里人生活好,养得也便白白,让妮好生羡慕。毓秀说的哪怕一句非常简单的话,妮也会用心听着,生怕漏掉一个字。特别到了晚上,毓秀的新鲜一过,也不跟自己絮叨,而是喜一个人靠在油灯前看闲书,也就知趣地躺在靠墙的位置,脸朝里一个人想心事。慢慢地,这成了习惯。妮想,毓秀的这么多,一定是从书上看来的。

毕竟是见过世面的,虽然回到秀村也十多年没再外过,但那段颠沛离的生活让她长了不少见识。昆明、成都那些大城市的名字她一辈也忘不了。现在年月不同了,她明白,城里人跟农村人的活法就不一样。村里人喜直来直去,城里人往往拐弯抹角。于是,毓秀的事只要不是她说来,自己是绝不会问的。

不过,时间久了,毓秀见二不把自己当外人,也就一一滴将自己的家世吐来。二归纳了一下:这个毓秀祖上是大人家,祖父去了台湾,父亲也犯了什么错误,自己不能在城里呆下去了,只得随知青大军告别父母,来到这名字听上去还不错的秀村。至于有无兄弟妹,毓秀不提,二也不便打听。

除了随二上坡活,闲下来,毓秀也会到知青去。在那里,她才可以找到更多的共同语言。人说来也是奇怪的动,长期生活在城里,能谈得来的人其实并不多。可一到这穷乡僻壤,每一个城里来的人都会成为知音。毓秀几次想问几个为什么,都找不到满意的答案。这几个人,原本一个都不认识,可当相同的命运把这几个圈在一起,就有说不完的话。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可以看毓秀的笑脸。拿村里一个刚嫁到这里不久的小媳妇的话来说,就是:“城里人就是漂亮。你看,平时少言寡语的毓秀,笑起来那个。”

自从村里来了几位知青,村里也并没有什么大异样。但也还是有一些区别,就是知青那边每到傍晚便传悠扬的笛声。后来村人得知,是那个被人看作英俊小生的林瑶来的。村里人不敢相信,就一支只有几个小孔的竹,居然冒这么奇妙的声音来?不久,村里的姑娘、小伙也喜围在知青听林瑶奏。

这事惊动了楚爷。楚父其实不姓楚,只是不知从哪年起,人们就这么叫着,也便传下来了。先年过村里的主任,如今年龄大了,也就跟无事人一样,这地走走,那家串串,颇有些威望。村里有什么大事小事,不找村主任,也来找楚爷断个公。自从村里来了一帮被称作知青的人,楚爷心里便打鼓:这世要变。而这笛声,也勾起了楚爷心里的陈年旧事。

楚爷倒背着手,旱烟攥在手里,盛烟的布袋在后面悠来去。前一块碎砖,在农村本是极平常的,楚爷也从不拿这当回事。而这次,也不知有意还是无心,楚爷走过,那块断砖却一个跟接一个跟地在他前面老远才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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