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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2/3)

我承认,对来自香港的林肯这样一个二十六岁的大男孩来说,我把婚礼安排在北京动园足够让他吃惊的了。

虽然我的女友们总是说我太不可思议,又不是黄大姑娘,什么在自己面前竖一贞洁墙呢?女友们让我看到她们都跨上了男的特别快车,在北斗七星的照耀下,车越开越快——那就是她们的经历——而我跟林肯仅仅是在青青的草地上坐上它一刻钟。

妈妈说:“我和瑞丽爸爸希望在动园为瑞丽举行婚礼……”

第17节:贵族的血里不能渗一滴普通人的血(3)

而我就不同,我在北京动园留下过无数的脚印,我记得动园后山那儿有个坛被枝发芽的天竺葵和半边莲将它们装扮得亮丽惹。穿过一座座小山坡,渡过小河,小路两边的羞草摇摇曳曳,黄仙正开得绚丽夺目,团锦簇,周围缀着野生紫罗兰。小河边树木葱郁,洁白耀的山茱萸争相怒放。开着的酸苹果树逐渐变成最的粉。树下,光把松树缀得斑斑的,野生的忍冬青形成了一块夹杂的猩红、橘黄和玫瑰的多毯。微风中夹杂着一丝木发的淡淡的香甜味,再往前是动园养鸟的地方,那里长满了蜀葵、熏衣草、玫瑰、唐菖蒲,还有许多我叫不名字的五颜六的鲜,这一切总是在我的记忆里不断浮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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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因为回忆起照片中的确切日期和背景,我开始将我一开始的人生行发明创造。我人生最初的幻想都与北京动园密不可分,我跟动园里的那些小动一样,在动园的故事中成长。

林肯家人大惊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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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妈妈甩了她的王牌:我们在动园后山的绿草坪上搭上婚礼帐篷!办一个闹闹的婚礼!一个闹非凡的婚礼宴会!

再说,林肯从小生长在香港,北京动园他本不认识!

是的。我答应嫁给林肯后,有一个选择,妈妈告诉我那就是我可以选择自己的婚礼,但其实我知让我个人选择婚礼的可能并不大,因为我现在有了两个爸爸妈妈。其他我的朋友还不算,吴超群的前妻的意见我是不得不听的,吴超群的爸爸的话我也是不得不听的,不过珊瑚和吴超群的爸爸倒是没有向我提过什么过分要求,这就让我松了气。

林肯说:“,你总该穿蓝的丝袜带吧?这个传统会带来好运的!”

吉尼斯妹妹说:“不要,我们不能在……我们在君悦酒店举行婚礼!我们的朋友们绝对不会到动园或者任何野外的地方去参加婚礼的!”

萨莱格尔家参加过婚礼的鬼魂又被唤醒了……

虽说我已经答应了林肯的求婚,但是我跟林肯连拉拉手都没过,和对那些向我求的男人一样,我从来不把跟男关系当荣耀的事,唯其这样,也就更令林肯渴望,更令他觉得跃跃试,想与我在一起。

我告诉爸爸妈妈,如果让我选择,我会选择到小时候最喜的地方去举行婚礼!小时候我最去的地方首选动园,其次就是展览馆、紫竹院、白塔寺、北海、什刹海、新街电影院、新街冷饮店、术馆、劳动人民文化、中山公园、天安门……外人可能搞不懂,北京动园是我成为今天的我的分原因——我翻开小时候的照相册,我试着回忆上面每一张照片的年代背景。

我想象得,如果我们答应吉尼斯妹妹的婚礼方案会有一个什么样的前景。

林肯脾气温和,又有钱,人得像一幅为那些专喜的教皇绘制的图画。

而这一切都是为了把我培养成一个漂亮的女人,给我带来自豪,使我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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