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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3/3)

论过了多久,即使是四十年,氏族的成员也必将复仇。如果他杀了本氏族里的人,就将成为不受保护的人,他在逃亡的时候,没有任何法律可以保护他。一个贝杜因人最大的祸患就是丧失氏族资格了,一个没有氏族的人,相当于被剥夺所有的公民权。所以,贝杜因人最看重的就是氏族,最重视的品格就是对于氏族的忠贞,这是氏族神的主要现。

对于本氏族的成员,氏族也许是贝杜因人最好的避难所。但是,对氏族以外的人来讲,氏族往往是残酷无情的,氏族因成员的忠贞而推崇烈的排外主义,一切其他的氏族就显得无足轻重,可以随意掠夺和杀害。不过,一旦其他氏族的人民愿意归顺,自愿成为氏族的一员,便受到保护。

虹←桥书←吧←bsp;第32节:落……阿拉伯帝国(2)

氏族的代表,或者说领袖,叫舍赫,往往是从族中年德劭、智勇双全、仗义疏财的长者中选。他任期的长短,由全选民决定。公共事务的理,

由他召集族会议来商议。贝杜因人,生来就是民主主义者,他从不认为比族中的舍赫地位要低。他们是天生的贵族,从来就认为自己十全十,是世上最尊贵的民族。他们以齿的伶俐、诗歌的优、宝剑的锋利、骏的纯良,到无限的骄傲。他们尤其自豪的是非凡的宗谱,往往把它上溯到人类的始祖……亚当。

贝杜因人有一个值得称的优: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贝杜因的妇女们虽然生活在多妻的家里,但有选择丈夫的自由,受到丈夫待的时候,还有离婚的自由。

在伊斯兰教兴起之前,关于阿拉比亚人的故事似乎不多,不过在犹太人的

《旧约圣经》里,还可以找到蛛丝迹。公元前1225年的时候,希伯来各族从埃及返回勒斯坦,在西奈半岛停留了40年。他们的领袖西,跟当地一个祭司的女儿结婚。西的妻信奉的神灵,叫耶胡。他是一个沙漠里的神灵,朴素而且严肃,他的住所是房,他的祭祀,仪式简单。这位神灵,也许就来自阿拉比亚。后来西就从妻那里学会祭祀的仪式,而这位叫耶胡的神灵,就成为《旧约圣经》里的耶和华。《旧约》里,还提到不少阿拉比亚人。例如《约伯书》的作者就是一个阿拉伯人。到耶路撒冷的东方三博士,很可能是阿拉比亚北的贝杜因人。所罗门的《雅歌》里,那位丽的少女书念,大概就是一位阿拉比亚女

在伊斯兰教以前的历史上,阿拉比亚人似乎并不那么崇尚武力。在南方滨海的区域,繁荣的商业文明,把印度和非洲联系起来。在北方,曾经兴起过特腊和尔米拉两大商业城市。尔米拉,位于叙利亚沙漠当中,在罗和安息两大帝国的夹中,统治它的是聪明丽的齐诺比亚女王。她有雄才大略,曾统治过大片疆土,包括埃及全和大分小亚细亚。公元272年,当她的军队被罗人打败后,她骑着一只单峰骆驼,迅速逃沙漠,却被罗的骑兵赶上。后来,罗皇帝奥里力安用纯金的锁链拴着她,牵引着她,让她走在战车的前面,为他的凯旋增添光辉。

阿拉比亚人似乎不那么信仰宗教,在公元7世纪初的时候,贝杜因人所信奉的主要是月神。这也许因为月亮总是与夜间的凉相伴。除去这样友好的神灵之外,贝杜因人认为,沙漠里充满了许多有格有生命的东西,它们叫尼,尼往往是格残暴、与人敌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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