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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的豪爽与坦诚,真令政法委书记大人感动不已:此人不交,该交何人?何况亲戚乎!
于是,一次次干杯之后,两人便由原来的表叔的表叔关系,变成哥儿两好了……。
“云江大地是法治的大地,哪能容忍得了‘人吃人’?”听完邹一凡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叙述,政法委书记拍案而起。“为何不去法院告他一状?我保证你这个官司能赢!”老头子拍拍胸口,信誓旦旦说道。
见政法委书记这么‘大义凛然’地说,邹一凡一边揩眼粒子,连声说谢,内心里面却兴奋异常,就差点儿没笑出声来。
“太感谢你老人家了,真不知到该怎么感激您才是,如果我要是在你老人家的指点下,打赢了这场官司、赢回了那属于我的五万多元钱,我——我一定拿三万元来重谢……岂敢,岂敢,您老人家是不收外人(内部人士除外)的钱的,您看我——我一时太高兴,就不注意说话的方式了,你——你放心,如果赢了官司,我会重重——向您汇报(回报)的……。”
“为民伸张正义,是我们每一个政法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职责嘛……。”
书记大人一边讲自己的职责,一边轻描淡写地叫邹一凡以后随时到家里来耍,来时,就不要象以前那样带些小东小西了(并没有说不带大东西)。
“五万元?相当于我们这些为党和人民干了几十年工作的老头子近十年的工资总和了——一定要拿回来……。”
这里有一个小插曲是阚海所不知道的,或者说,当很久没有收到过上百元报酬的案子的阚海,在许主任主动将王强的这件十分简单的民事纠纷案介绍给他办理时,他没有细想一下:怎么许主任自己不亲自办理呢?要知道,所里是按每位律师各自办案收费而对律师给予百分之四十的比例分成的呀?
其实,早在前两天,王强就到律师事务所来过了,而且,王强当时要找的律师,也正是许文军本人,当时,局里的张局长也在场。
许主任听了王强的案情介绍,当即决定他可以受理此案,并立即向王表示:原告方绝对败诉!
于是,许主任当即跟王强签定了代理合同,并叫小谢收了代理费。然而,第二天,当王强来所里跟许主任商讨案情时,许主任却告诉王:
“关于你的案子,我们所里肯定要为你办理,但是,我最近很有可能要出差去省城,要耽搁好长一段时间,不能亲自代理你出席法院的审理了,但是,你放心,我会给你介绍一位有法律大学本科文凭的律师来负责办理你的案子的,你可以完全放心。”
当然,王强并不知悉许主任不亲自办理此案的真正原因。他见许主任说的在理,也就误以为他真的是有急事要去省城——一所之长嘛,肯定比其他律师要忙得多!王强虽然觉得几分遗憾,倒也对许主任的话信以为真。
其实,许主任之所以决定不亲自办理王强的案子,真正原因是他已经从本局张局长那里得知了对方的‘关系’——县政法委书记的亲戚的亲戚!
这是一个被告必然败诉的官司,堂堂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怎么能去代理?何况,张局长已经向自己挑明了原告是政法委书记的亲戚、哥儿们?办理这样的案子,那岂不是自己臊自己的招牌?如果被败诉的当事人传出去,那自己以后如何能保持自己在广大不知情的当事人心目中的‘不败律师’的形象?同时,也将被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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